2009年,云南省将筹集2亿元以上资金,用于稳定10万人就业。
1月1日,云南省政府正式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2009年云南省政府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筹集2亿元以上资金,对困难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稳定10万人就业。
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介绍,享受岗位补贴的困难企业,是指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
据介绍,给予困难企业的岗位补贴,是用于企业在不能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时,给予企业职工的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记者蔡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