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昌12月31日电 (记者 刘良伟 刘涛)湖北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8年该市共查处县处级干部9人,为国家挽回损失1845万元。2009年,该市将重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等五类案件。
据介绍,2008年,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37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9件,科乡级干部案件39件;处分党员、干部231人,其中,受到党内撤职以上处分10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25人,并为失实举报的27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
在通报的一批案件中,被严肃查处有该市安监局原副局长周龙、矿监科原科长张兴前,市教育学院原院长谭维虎,五峰县林业局采花林管站原站长邹应凯,点军区支铁办、拆迁办原主任王金波,兴山县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肖国荣,枝江市林业局造林绿化股原股长吴正洪等。
据了解,2008年的案件呈现“两高”的特点:一是大案要案居高不下。2008年立案查处的县处级干部案件、科乡级干部案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8.6%、11.4%、9.9%,工商管理、矿产资源监管、工程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案件突出,权力腐败案件依附于经济热点而孽生的特点进一步显现。二是基层干部利用国家惠农政策违纪违法案件持续高发。先后共有35名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隐瞒截留等手段贪污、挪用国家惠农补助资金,占案件总量的14.8%。
宜昌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将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