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0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明日起提高我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全省预计将有5万名失业人员受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本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我省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确保失业人员生活不降低、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0元。调整所需资金,在各州、市统筹的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确保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有困难的州、市,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省级调剂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要求各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按照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记者 朱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