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表情:留有余地的“沮丧”
周的精明、强硬,已经为世人熟识。可是在11月17日二审庭审过程中,周一反常态,多次低头认错,坦承自己所拍虎照是假。
尽管如此,周的沮丧仍留有余地,他屡次用“我回答不了”、“我不清楚”等回答。律师顾玉树问,在拍照时是否使用过闪光灯,周正龙称“我不清楚”;顾律师又问,照片中的大叶子是怎么来的,周正龙称“这个事情我不清楚”;顾律师再问,为什么要在供述卷宗上签名“周正尤”,而不是周正龙,周正龙低头长叹一声,然后对审判长说:“这个问题我不需要回答。”他还数次打断妻子罗大翠的证言,恍若在自家的饭桌旁。他甚至几次打断法官的话,或者不耐烦地拒绝法官提问,“我刚才已经说了”。
律师提问,在周提出上诉后,与辩护律师的会面中,周曾提出自己拍摄的是真虎,“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出现反复?”周说:“我不需要反过来说这件事是真的。(这次)是我最后一次机会,希望法庭帮我减轻负担(刑期)。”
周的突然变口,让律师有些措手不及。周流露出少有的窘迫,说:“我自己做错的事情,我都认错。请求法庭不要再调查,也请求律师不要为我再辩了!”律师不肯就此作罢,反复向周提出这个问题,直到被审判长叫停。旁听的人感到相当有趣。
律师又提出为周正龙测谎。法庭合议认为,目前在中国测谎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另外,庭审中的其他证言证词能够相互印证,因此没有测谎的必要。
“看得出,周正龙很害怕家里人现身,于是把所有责任往自己身上揽。”陕西电视台一位记者这样描述。周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的所有行为都是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
“我错了,我是个法盲。”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周正龙只说了一句话。
周正龙案二审从早上8点30分开始,庭审长时间的停顿在举证阶段,许多记者熬不住离去了。
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审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庭宣判时,旁听席上已寥寥无几。当终审宣判完后,周正龙向审判长深深的鞠了一躬,连声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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