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劳动合同法直接参与了‘切蛋糕’,所以引起了不同声音的激烈争论。”在12月26日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主办的“规范用工与和谐发展———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在回答为何劳动合同法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引发争论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杨河清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有来自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有关人士以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
劳动合同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这部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自起草之初就备受社会各方关注。“由于该法直接切入劳资利益分配领域,导致了激烈的争论。”杨河清分析说。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企业高呼用工成本提高,增加企业负担。“如果对劳动合同法影响的认识仅止于此显然是非常片面的。”自诩是“挺法派”的杨河清说。他解释说,如果只有人力成本提高,影响企业经营的其他变量不变,利润当然会减少,这可能是一些企业所担心的。但对企业来说人力成本提高,对劳动者来说是收入提高,对劳动积极性起正向作用,从而对劳动生产率提高也起正向作用;另一方面,人力成本的提高,会促使资本对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方面更关注,这方面的加强会产生新的利润。
在杨河清看来,劳动合同法是经过长期慎重研讨论证的,其颁布实施,不会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将导致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面临生死大限的地步,绝对不会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构成毁灭性伤害,更不应是所谓的使大量企业破产的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相反,他的判断是,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很可能会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契机,提升管理水平、技术能力,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大劳动者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形成一次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升级。
“合理的分配可使劳资双赢,蛋糕进一步做大。”杨河清说。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主旨是为了改善和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至今必须做的事情。”杨河清谈到,近些年来,总体来说,企业中劳动者的地位相对于资本是弱化了,有些地区这方面的问题还很严重,侵害、甚至严重侵害劳动者的事件屡有发生。这种状况不改善、不解决,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最终也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针对当前有声音指责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使一些企业倒闭的说法,杨河清表示,“没有看到任何严谨的研究能够证实这种说法”。
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之时,恰逢我国大力治理通货膨胀,银根紧缩,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遇到困难;下半年又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外贸出口额大幅度下降,对南方大量的外贸企业影响极大。“反对劳动合同法的某些人不知是疏忽了,还是有意的,总之是不考虑上述的重要情况,把企业破产的问题通通算到劳动合同法的账上,这是很不科学的。”杨河清说。(记者 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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