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劳动力明年起就业与城镇居民同待遇
2008年12月24日 14:1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从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农村劳动力不仅可以得到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同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还可以在自主创业时享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优惠措施。北京的农村劳动力在就业时将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北京市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村劳动力在政策上与城镇居民有着较大的差距,存在着就业稳定性差、就业困难人数多等问题。为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降低金融危机对农村劳动力的影响,北京市出台了四项具体措施保障就业市场的稳定。包括:出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出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增强农民就业竞争力;实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使得农村劳动力在就业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据了解,除此之外,北京市还将在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一升一降、一统一分、一抓一放”的一揽子计划。既有门诊报销、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的惠民政策,又有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为企业“降压减负”的支持政策,以实现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记者王业丰 实习记者张春青)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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