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立法对动物伤人作出“最严格”规定
2008年12月23日 00:3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对动物伤人的侵权案件作出了“最严格”规定。
草案规定,如果违反管理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在饲养人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即使是他人的过错导致动物伤人,饲养人也要承担责任。
近几年来,动物致人损害问题突出,特别是狗咬人的事件。据了解,北京市一年就有几千起狗咬人事件。
目前,狂犬病仍不可治愈,迄今只有美国一例狂犬病被治愈。而且在我国,狂犬病报告死亡病例数长期位居甲乙类法定传染病的前三位。
正是基于以上事实,为维护百姓生命安全,侵权责任法草案对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作了严格规定。
草案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如有人故意逗狗或打狗而被狗咬伤,这种情况下,饲养人可以免责。
草案还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除外。(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 周婷玉、杨维汉)
【编辑:张庆华】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
每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