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法制日报:消除网络暴力司法须有作为

2008年12月19日 09:28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人肉搜索第一案”在北京宣判,在当今“网络暴力”有所“膨胀”的情势下,无疑就具有积极的标本价值和警示作用。一方面,法院的宣判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司法判例的意义;另一方面,此案的宣判也告诉我们的网站、网民,“网络暴力”不可为;违者,法律不会袖手旁观。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人们进入了一个崭新的“社会空间”。在这里,人们可以得到“任何”想要知晓的资讯,可以“任意”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观点。然而,网络在给人们提供方便、快捷、充足的资讯服务,以及畅所欲言机会的同时,也给“网络暴力”提供了空间。比如个人信息资料的泄露、网上实施的谩骂、诋毁等。

  基于目前在网络管理上存在着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对于网络上出现的众多“非法”信息及“暴力”行为,并没有最为有效的法律上的约束,只能予以道德谴责,或者由管理部门强制删除相关信息。

  网络并非世外桃源,同样需要一个法治下的健康环境。无秩序、无政府状态,只会加速网络的倒退、甚至堕落。“网络暴力”如同社会暴力一样,也极具社会危害性,目前来看其危害性已经开始显现。

  或许,有人认为网络是一个公开的平台,是一个个人情绪自由表达的场所,只要事实确凿,对一些“坏人坏事”就可以群起攻之,甚至可以实施“网络审判”。但是,我们应当切记,法治社会下的公共网络,不可能是世外桃源,也必须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尽管目前并没有针对“网络暴力”的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关乎个人名誉、人格等的问题上,过头、过火的语言及行为都极易构成侵权,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随着“网络暴力”现象的日益增多,我们有必要从“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宣判中引起警醒,也有必要反思网络中出现的一些不恰当、不科学、不道德的现象。

  据悉,目前我国已有2亿多网民,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面对“网络暴力”这个新兴事物,我们的法律应当及时跟进,以发挥其保护各个权利人及维护网络安全、平等、健康的秩序和环境的作用。  (舒心萍)

  相关阅读

  "网暴第一案"司法建议引发争议 或影响舆论监督      

     网络暴力第一案今宣判 姜岩父母继承7.7万      

     北京法院就"网络暴力第一案"向工信部发司法建议      

     北京法院审"网络暴力第一案" 建议适时监管言论      

    “网络暴力第一案”宣判 两家网站构成侵权

编辑:吴博】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