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要求严惩经济犯罪 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2008年12月13日 12:3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2日)下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明年的经济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和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置能力。加强对大要案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对群体性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破产案件等可能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素的案件,及时研究、依法妥善处置。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惩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暴力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惩各类经济犯罪,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实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和强制执行职能,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记者袁定波)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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