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客运出租车计价结构调整听证会将于今日召开,届时将有20位听证代表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对调价草案进行表决。听证会后,长沙市物价局将在综合听证代表建议的基础上,向长沙市政府提出正式调价报告,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后,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12月3日,出租车计价结构拟调整方案公示后,市物价局和市公用事业局开通3路热线接听市民来电,这也是迄今为止长沙市价格调整历史上第一次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截至12月8日,3路热线共收到来电134件,其中的士司机55件,消费者79件,另有市民来信一件。
市民意见主要集中在5方面
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卞佑明表示,综合近期收到的上百条市民意见,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分别是:
1.化零为整,不需找零。现行车公里价(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为1.8元/车公里,每500米跳表1次,计费0.9元。司乘人员结算要找零,过去一般四舍五入,建议跳表以1元计算,调整公里数,化零为整,不需找零;
2.随着城市扩大,应提高空驶费的起点里程或取消空驶费。现行收取空驶费是从10公里起,超过10公里加收50%的空驶费;
3.公司对车主收取的管理费过高,建议规范公司行为,适当降低管理费,减轻车主负担;
4.一些消费者不赞同低速延时收费,堵车成本不能由乘客买单,建议公司补贴一部分,顾客与司机各出一部分,顾客承担应以5元为限;
5.一部分出租车司机担心调价幅度过大,加上金融危机,客源减少会减少收入。现在燃油费改税即将出台,出租车调价不是时机。
部分意见提交听证会讨论
针对这些意见,市物价局同市公用事业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其中一部分将递交今日召开的听证会讨论,包括:将“现行车公里价1.8元,每500米跳表1次,计费0.9元”调整为“车公里价1.8元,每555米跳表1次,计费1元”;适当提高空驶费起点里程,将现行10公里收取空驶费提高到从15公里起收取空驶费。即凡单程载客15公里以上,从15公里开始,按车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同时建议市政府将加收空驶费的起点由10公里调整至15公里。
部门释疑
是否降“份钱”将来先调研测算
针对的士调价草案中,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市物价局副局长卞佑明、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李元奇昨日进行了集中解答。
1、关于建议将低速计时收费的累计时间(5分钟)细化的问题
回复:参照国家标准和其它省会城市做法,综合考虑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利益,拟定出更细化、更合理的低速计时收费标准。
2、出租车驾驶员担心调整起步价后客源会减少的问题
回复:相关部门日前做过专项调查,将2005年和2008年出租车日营运情况进行对比,结果表明,价格调整后对价格杠杆最敏感的是2公里内的部分。
2005年价格调整前(当时是3公里8元起步),2公里内每车日营运5.8趟次,占总趟次的15.72%,营运收入占总收入的10.26%;价格调整后,2公里内每车日营运16趟次,占总趟次的25%,营运收入占总收入的11.15%。价格水平调整后(1公里3元起步),2公里内日均营运趟次增加10.2次,增长1.67倍。
此次调价草案将长沙市出租车起步调整到2公里6元起步,既不会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产生较大影响(2公里内的营运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0%左右),也不会对市民生活产生较大影响(75%的市民每次打的超过2公里)。预计客源不会有多大减少。
3、关于跳表以1元计算,化零为整的建议
回复:此建议既可减少驾驶员与乘客之间的找零纠纷,也便于实际操作。将建议政府采纳此建议,在同时兼顾驾驶员和乘客利益的前提下,化零为整,其中安装新计价器的出租车每555米跳表1元(与500米跳表0.9元价格相同),而安装旧计价器的出租车由于计价器内部程序无法调整到位,暂时实行每500米跳表0.9元,待旧计价器更新为新计价器后每555米跳表1元。
4、关于建议规范公司收取管理费的问题:
回复:关于“份钱”过高的问题,两部门认为公司管理费可以下降并有下降空间。待燃油费改税正式出台,此次价格调整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长沙市出租车行业进行全面调查,测算后制定具体方案确定是否下降管理费。
5、认为现阶段出租车驾驶员收入已较高,不赞同调起步价的问题:
回复:目前,长沙市出租车单车月营运收入约2万元,行业驾驶员月均工资收入约2500元,但很多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每周平均劳动时间84小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折算,月均工资不足1200元,低于全市月平均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平日、假日、节日加班应分别增加150%、200%、300%的工资水平,因此出租车驾驶员超时劳动应得到相应的报酬。而此次起步价调整为6元/2公里,对于市民出行的消费支出影响不大。
7、关于为什么要增加低速计时收费,出租车启动该项计费后出租车驾驶员是否会故意低速行驶问题
回复:增加低速计时收费是完善长沙市出租车计价结构的缺陷。根据国家《城市公共交通工程术语标准》(CJJ/T119-2008)中关于出租车“计价”是“根据里程、时间及车速等运行要素和单价计算出租车价格”的定义。由驾驶员和乘客合理分担低速运行成本,解决高峰时段打的难问题。在长沙市出租车计价结构中增加低速计时收费符合国家标准,而且实行低速计时计价,除了高峰时段和前往特别拥堵的地段外,对其他时段和前往其他地方的乘客乘车费用影响不大。
据测算,长沙市内平均车速30公里/小时,5分钟出租车可正常营运2.5公里左右,而出租车平均载客率68.88%,出租车驾驶员在这段时间内可获得营运收入5-6元,远超过1车公里价。另外,车辆在低速行驶状况下,燃料消耗大大增加,出租车驾驶员故意低速行驶是不合算的,市民不用担心。
9、关于出租车低速计时收费标准定在12公里的问题
回复:按照《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规程》(JJG517-1998)中的规定,出租车计价器车速切换点为12公里/小时。
8、关于提高空驶费里程的问题
回复:考虑到长沙城区面积扩大,建议市政府将加收空驶费的起点由10公里调整至15公里,纳入听证会内容。(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实习生 王艳霞 庹妮妮 通讯员 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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