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犯罪跨越5省,主犯涉案金额达500万元的特大传销案,今日上午,经陕西省渭南市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汪爱琴、李武荣等23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该犯罪组织由江西省贵溪人发起,从2006年开始发展下线,组成网络。其网下人员先后流窜于辽宁、内蒙、河北、山西、陕西等地从事传销活动,因其从事传销活动时均以“中绿”字样为公司名称作为幌子,故传销业内称为“中绿网。”2007年8月以被告人汪爱琴、杨俊其为首的300多名传销人员窜入陕西省渭南市城区疯狂进行非法经营犯罪活动。
被告人汪爱琴等以无限代累积制发展下线,每发展一名下线(或称推出一套产品)收取2900元,该人及上线人员均积71.43点。具体做法是传销人员以做生意打工为名诱骗家人亲朋到传销网所在地,经过“发梦想”、“提激情”、授课、考试等洗脑过程,使被诱骗前来的人甘愿加入传销网络并诱骗别人再来参加,如此往复,自下而上层级累积业绩。该传销网设立五级晋级制,为A(经理)B(科长)C(主任)D(组长)E(业务员)。每名传销人员业绩达到规定点数且下线产生二名以上下级职位人员即可晋升该级职位,其中A级经理下线再产生二名以上经理该人即出局。同时以超越回归制、三线科长一线串级制规范上下线、上下级的管理和利润分配。
该传销网实行集体生活制。A级人员居无定所,不与下线住同一城市,日常只与管事科长联系,遥控指挥、安排管事科长管理网络正常运行;B级人员5-6人租住于经理选定城市市内,由管事科长管理,活动较自由,日常从事讲课、开“分享会”、 为新人“提激情”;C级以下人员群居于同城市城乡结合部的民房中,不能自由活动,每天只是听课、叫新人发展业务,推出产品,不得随便打听他人情况,始终要保持神秘感。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汪爱琴、李武荣等23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被告人汪爱琴非法经营金额4979300元;被告人李武荣非法经营金额2407000元;其余被告人非法经营金额都在40万元以上。汪爱琴在非法经营犯罪过程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武荣等系从犯。
渭南市检察院党组对该案非常重视,派主诉检察官甘晓民同志提前介入此案,协助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20余份,案件移送起诉后,他在看守所连续三天讯问完23名被告人,加班审查案卷30册,形成了3万字的审查报告,经过研究以最快速度起诉法院。(记者雷恺 通讯员侯仕军 杨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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