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体性事件的报道近来比较多见,最新的一则是 25日下午,东莞市中堂镇开达玩具厂发生一宗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11月26日《广州日报》)。
这样的信息看见多了,不一定是“坏事”。路透社等外媒日前对中国越来越主动公开报道“负面信息”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中国增强新闻报道透明度”。
面对各种群体性事件,作为领导干部,第一步是要做到“脱敏”,不要一见“群体”“事件”这些词语就颤抖哆嗦。多么发达和文明的国度,都有不少类似事件。现在正是各种社会矛盾密集交错之际,一个地方发生几起群体性事件,事实上不算什么稀罕事儿。看到这一点,正是“脱敏”的第一步。
“脱敏”就是要求不要神经过敏,不要错误定性。正是因为神经过敏、错误定性,才动不动“动用警力”,一上手就想“压服”。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新近在《求是》杂志发文说,处理群体性事件,必须讲究政策、讲究策略、讲究方法,坚持三个慎用(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
并不是说事件出现多了,领导干部“脱敏”了,就可以麻木不作为了。恰恰相反,要把“作用力”用在关键部位上,不是去做无用功,更不是去做火上浇油的反作用功。如何尊重民意、疏导民怨、化解民愤,重庆妥善处理出租车罢运的做法,给出了范本。当然,任何群体性事件,都必须控制在非暴力范畴;施行暴力,必然违法,无论暴力主体是谁,都必须制止。
所有的冲突,无非是利益博弈,都可以通过和平沟通、平等对话来达成妥协。有的事情摇摆在个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之间,在还是个体事件时,就应努力把问题和平解决在萌芽状态,你一旦神经过敏、处置不当,反而酿成群体性事件了。
如果真正“脱敏”了,那么就不会动辄说人家“闹事”。事实上,绝大多数“钉子户”也好,“上访户”也好,都事出有因,都有权益要表达要争取。绝不能让他们感到“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当干部的一定要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这才能妥善解决问题。
□ 徐迅雷(杭州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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