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原则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
2008年11月19日 1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
会议认为,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对于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促进轻纺工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草原防火条例(修订草案)》和《森林防火条例(修订草案)》。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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