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不主张劳资对抗 意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08年11月19日 14:3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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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快一年了,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该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11月15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12·4”特别节目“法律服务动车组”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齐聚广州,与珠三角地区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和政府部门的代表一起,就如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这一话题展开了互动和讨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说,劳动者、企业、国家三方共同努力,就能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司长李建参与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起草。他说,条例是依据一致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这三个原则制定的。面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劳资双方要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参与活动的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说,中国有2亿多工会会员,中国工会不主张劳资对抗,而是希望通过劳动仲裁等多种手段推进劳资和谐,实现双方共赢。他希望在目前形势下,工会组织和企业更加珍视并共同建立起和谐的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劳动合同管理处处长桂桢则表示,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劳资双方关系的一种平衡。在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可能会减少,这时候劳资双方需要共渡难关。
“法律服务动车组”在节目现场还组织了一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8位选手现场展开了比拼。每道题过后,无论答对答错,四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都会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实施近一年来,逐渐深入人心。(记者朱磊)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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