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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管已被截断,拆迁指挥部从围墙边的消防龙头上接进一根水管在楼下。守着老房子的余辉每天在楼下洗衣服、打水上楼。
她已去世的父亲,曾经是拆迁人长沙市机关事务局的局长
★ 本刊记者/杨龙 王维博(发自长沙)
暴力拆迁的案例在全国各地并不缺乏。然而,来自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七号的老市委机关宿舍的拆迁故事,却并不一般。
自2007年8月以来,这所住着388户长沙市各市直机关的离退休干部、亲属的19栋住宅楼里的住户,遭遇了一次来自长沙市机关事务局的“典型”拆迁:区政府先是以下岗的形式威胁不愿意搬走的被拆迁户,后又对房屋下达强行征收令、之后房屋在“六年前”被鉴定成危房、最后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半夜强拆。
不拆迁就下岗
市直机关宿舍拆迁的事宜,从2006年开始进行。真正的剑拔弩张,从拆迁许可证下达之后开始挑起。
2007年7月29日,长沙市机关事务局在大院里召开了一次拆迁动员大会。此后,各种吵闹之声就充斥了这座住满离退休干部的大院。
位于五一西路的市直机关宿舍大院,总占地21.63亩,共有19栋楼房,388户业主。这里处于长沙市最繁华的芙蓉区商业圈之中。
市委大院的房屋是90年代的福利房改房。1995年,所有住户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而土地使用权也于当年划拨在机关事务局名下。
8月16日,300多户居民排队选房签定了协议。但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拆迁协议遭到了58户居民的拒绝。
此后的一年,大部分住户陆续签好协议撤离,每搬走一户,机关事务局就立刻将门窗和楼板拆除。大院逐渐被红色的“拆”字、瓦砾废物包围。
“钉子户”易四清是机关事务局的职工,早在2007年9月,拆迁开始之后的一个月,没有签协议的易四清就已经被机关领导通知不用去上班了,什么时候想明白,什么时候来。元旦过后,易四清恢复了工作,但因为他上一年的年终考核不合格,他的工作由锅炉房调到收发室。
按照规定,一年考核不合格调换岗位,两年不合格,他将下岗。
四个月后,仍有55户人家坚守在老房子里,机关事务局将谈话的范围扩大到了其他事业单位。
2008年2月27日这天,事务局给每位在职业主单位领导人发送了《五一西路市值机关宿舍大院改造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在这份文件上,机关事务局请求各单位领导配合做好为拆迁户的工作。很快各业主被单位领导单独谈话,如果不签协议,有可能会停职。谈话起到了效果,一批担心失去房子又失去工作的拆迁户陆续撤离。
那次大规模的谈话让同盟军的力量开始减少。
2008年6月6日,易四清记得很清楚。6月5日,奥运火炬刚在长沙传递,第二天他的房子没了。同时被强拆的同院的另外三户人家。
强制征收令
四户被强拆,居民们早有预料。
3月27日,机关事务局向芙蓉区政府提出了对不肯签订拆迁协议的易四清、杨庆民等四户居民,分别实施政府征收的申请,申请的理由是该局已经依法取得了拆迁相关的证件,且已经完成了拆迁任务的86%,未签协议的拆迁户严重影响了项目进程。
3月31日,芙蓉区政府支持了这项申请,给这四户分别下达了《征收决定书》。
这四份征收决定书作出两项决定:第一要求被征收人按照法律规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第二要求决定书送达7日之内将房屋腾空交付拆迁。
这就意味着,7天之内,不管条件是否满意,他们必须签署协议搬出房屋。
接到征收决定书之后,大院里又搬走了几户。
拆迁这一天,63岁的老太太杨庆民也被警车带进了法院的一个小屋子,和徐国红关在了一起。三个小时后,他们被放了出来,回到家,房子已经只剩碎片。而杨的儿子吴锷,去年9月,则因为拆迁问题“殴打大院内电力维修人员致残”事件被一直拘留。
一个星期后,被强拆的四户业主将机关事务局和芙蓉区政府同时告上了法庭。
“征收令”在继续下达,在强制拆迁了四户之后,又有三户接到了区政府的格式相同的《征收决定书》,拆迁在继续进行。
一系列强制措施之后,更多的人搬走。
谁拆了我的房?
7月4日,9栋101室的业主李伟杰的房屋被拆。
一个星期后,从深圳出差回来的李伟杰,发现房子连同家具就这样一起消失了。
拒绝签订拆迁协议的李伟杰一直租住在别处,并不常去照看那套房子。拆迁指挥部曾打过多次电话来找他协商,他不同意。
他的律师朋友们早前给他打过一轮镇定剂:没有通过法律程序,他们不会强拆你的房屋。然而7月初,李伟杰从深圳出差回来,第9栋已经成为一堆瓦砾。
接警赶来的民警随李伟杰来到位于院内的拆迁指挥部,没有人承认拆了李伟杰的房子。一个半月之后,芙蓉区公安分局做出了“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通知。
大院里的同盟军解嘲地说,“我们好歹还有法律程序,属于拆迁范畴,你的根本就是刑事案件了,不知道被谁毁了财产。”
报案之时,浏正街派出所王所长开始做李伟杰的思想工作,说这是拆迁问题,要李伟杰就此算了,并叫来拆迁指挥部人员协调,指挥部的人员承认了拆房一事,并声明拆迁之前通知过李伟杰。“你可以来找我们签协议,你也可以上诉,随便你。”走前,他们给李伟杰留下一句话。
住房突然成危房
拆迁的疑点重重。早在2006年4月,长沙市机关事务局以《通告》的形式公示:“五一西路7号市直机关大院高档住宅小区开发项目,我局已于2006年4月30日与长沙市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
此后的拆迁过程中,机关事务局再没有提起过该公司。有踪可寻的是拆迁户偶尔听到的“湘域中央开发公司”。该公司是景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拒绝签订协议的住户早已经对机关事务局丧失了信心,他们的理由是,拆迁户从来没有与开发商进行过正面交流,他们的拆迁协议是与机关事务局签订,一旦开发商不承认这份协议,他们的协议将无法落实。
拆迁公告的日期也遭到了质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日期为8月3日,而居民手中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发证日期赫然写着8月1日,这就意味着,在没有得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拆迁管理部门已经允许了房屋拆迁。
记者手中拿到一份长沙市机关事务局向芙蓉区政府提交的《实施政府征收的申请》复印件,在这份复印件上,许可证的日期是2007年4月28日,前后《房屋拆迁许可证》日期的不一致,令人生疑。
而听说自己的房屋六年前就被鉴定成危房,拆迁户也心存疑惑。
记者手中的9份危房鉴定书中显示,在9栋被定为危房的建筑中,除了医务室、综合楼,住宅楼的建造时间均为70〜80年代。与之前公认的14、16栋两栋危房的鉴定书相比,其他住宅的鉴定格式与之明显不同,内容简略。拆迁户们认定这几分后来拿出的危房鉴定书为假,对拆迁又多了几分抗拒。
机关事务局副局长黄灿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一再声明,此项目是一项惠民工程,并非商业开发,然而老房子的特殊地段、政府的非常的手段以及种种有迹可寻的造假,让坚守到最后的拆迁户们不得不有理由怀疑,政府拆迁的初衷。
“你踩在脚下的不是土地,而是黄金!”
“你踩在脚下的不是土地,而是黄金!”
拆迁户易四清带着记者走在老房子的瓦砾中,他把这里比喻成长沙市的心脏地带。这片七八十年代建造的建筑群位于长沙市最繁华的芙蓉区商业圈,距步行街不到一公里。去年9月份,周围的新楼盘均价已经达到了一万元。
拆迁户的斗争已经坚持了14个月,19栋老楼大部分已经被拆毁,剩下几栋也被砸得千疮百孔。10余户业主依然坚守,甚至有4户仍然住在拆了一半的危楼中。
自来水管被截断,拆迁指挥部从围墙边的消防龙头上接进一根水管在楼下。守着老房子的余辉每天在楼下洗衣服、打水上楼。
她已去世的父亲,曾经是拆迁人长沙市机关事务局的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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