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槛、严打击,未能规范住形形色色的地下职业群体,反而使矛盾长期积累,更加容易激化
在大小城市,由于为建设城市文明而设置的行业“门槛”越来越高,一部分谋生者难以获得合法经营资格,不得不进行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生产,沦为“地下职业”,因此形成独特的“地下经济”。
《瞭望》新闻周刊在近期的追踪调研中了解到,这样的“地下职业”者比普通困难群体强:他们能够自食其力、自谋温饱;“地下职业”又比普通困难群体更弱:不仅很难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扶持、关怀和同情,反而因为“妨碍城市管理”而不断遭受地方政府的打击取缔,本已脆弱不堪的泥饭碗,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砸烂,长期打击下积累的怨气怒气,一点就着,容易使偶然事件升级成恶性冲突。
这些“地下经济”的典型代表如城市黑车、黑摩的等。他们并未在长期严格管制下得以取缔和规范,反而容易成为种种冲突的导火索。日前的重庆、海南三亚罢运事件,深圳石岩事件的起因,都与“地下经济”的存在有直接关系。
实践中,一些城市已经意识到部分“地下经济”存在的现实合理性,从保护民生的角度出发,采取降低门槛、扶持规范等办法,将“地下经济”转化为“地上经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矛盾的隐患。
“高门槛”外的“地下职业”
“灰色经济”,或称为“地下经济”、“地下职业”在各个城市都普遍存在。它的主要特征是:这种经济活动不以侵害其他公民的生命财产为目的,经营活动本身无害于社会,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这个群体只能依靠非法、违规手段谋生。
既然是“地下”状态,它就在政府的统计之外,没有人知道从业者的人数多少、产值多少。广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经过长期跟踪调查认为,广州市从事黑作坊生产、无证经营、流动摊贩、摩的、黑的等职业的人数,保守估计在60万。
“地下经济”的存在,有着现实合理性。在需求方,“地下经济”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低廉、方便快捷,特别获得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青睐;在供给方,这是“地下职业者”的惟一生计,不管政府部门怎样打击取缔,总会死灰复燃。
“摩的”、“摩托仔”就是“地下经济”的典型代表之一。
深圳市由特区“二线关”分割成“关内”、“关外”。“关内”是高度发达的经济特区,“关外”是占深圳市土地面积八成以上的宝安区和龙岗区,是深圳的主要工业区,以中小企业为主。这里工作、生活着10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土地辽阔,公交线路少、发车少,居民收入低,打“摩的”一直是重要的短途出行方式,车手被称为“摩托仔”。本刊记者到这里采访,也全靠打“摩的”代步。
深圳市2003年开始“禁摩”,但在“关外”,摩托车非法营运久禁不绝。
一方面是巨大的社会需求,另一方面,这是许多“摩托仔”的惟一生计,他们在循环往复的打击之下固执地坚守着。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曾经从事过其他职业:进过工厂、送过报纸、送过桶装水,但收入都不高。有的做过小生意,但经营不善,血本无归。而当“摩托仔”,早七晚九,一天干上十三四个小时,能有100元收入。
大多数“地下职业者”,都不止一次遭遇过重罚。像深圳的“摩托仔”,交罚款是他们的“四季歌”——一年大概挨这样的处罚三至四次,每次500~1000元;曾经被没收过两三辆车的,不在少数。
“摩托仔”们反映,摩托车扣押后,交点手续费或罚款,就可以领回来继续上路。因此,深圳市“禁摩”多年,但在宝安区,摩托车照样大行其道。11月8日下午3点24分起,本刊记者站在距石岩交警中队只有几分钟车程的宝安东路335号统计,10分钟内,经过这里的摩托车有46辆。
现实中,严厉打击、“非法”身份,使他们的行为更不规范。对“摩托仔”来说,只要被管理部门抓到,一概处以非法营运处罚——这是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中处罚最重的一项。
因此,他们为躲避管理和处罚,即置各种交通法规于不顾:执法者喜欢在“摩托仔”停在路口等交通信号灯时上来查车,谁要是老实等信号灯等于自投罗网,所以,“摩托仔”冲红灯肆无忌惮;头盔自然也不必戴了;也无所谓超载了。本刊记者在宝安区的马路上到处可以看到,一辆摩托车连车手载了三四个人,像葫芦串儿似的从身边飞驰而过;政府已经禁止上牌,所以车辆年审自然也免了;行驶证、号牌不用领了;驾驶执照不用考了……
和“摩托仔”一样,由于某个单项不合格,导致无法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地下职业”从此彻底脱离政府监管——监管者对他们,要么装作没看见,要么就是取缔,“地下职业者”成了孙悟空——超出所有经营法律法规的管辖之外。比如,由于经营场所没有房产证,无论如何办不成营业执照,所以,无证经营者连税务登记、消防验收、卫生许可,等等,统统不办。
相应地,有关的政府部门也就“免责”,不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
整治背后的社会隐患
“地下职业”泛滥到一定程度,对城市形象、市民生活造成影响,于是,市民投诉不断,人大、政协、媒体监督连连;或者,某一“地下职业者”发生意外事件,如深圳“舞王大火”,相关部门就会统一部署开展一次大规模专项整治,而且要求“严管严治”、“绝不手软”。
多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对庞大的“地下职业”群体,主要采取专项整治的办法,“放任-泛滥-专项整治-死灰复燃-放任”,如此不断循环。在专项整治中,常规套路是发动相关政府部门搞联合执法,出动机关干部,临时雇请人员,进行“地毯式检查”。
不断重复的专项整治积聚下来的怨气怒气,在偶然事件的诱发下,越来越容易升级扩大成恶性事件。如深圳石岩事件,起因就是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执行打击摩托车非法运营专项行动,李国超驾驶摩托车逃跑躲避检查,石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赖某用手中的对讲机掷向李国超,李国超头部被击中后倒地,送院后死亡。家属及亲友、同乡将尸体抬到石岩交警中队,众多“摩托仔”和其他群众围观,并打砸石岩交警中队大楼,掀翻、点燃警车。
近年来,广东各地因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屠宰、非法营运等“地下职业”诱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仅今年下半年,本刊记者参与报道的由查处“摩托仔”引发的恶性事件就有三宗:今年8月,惠州市博罗县一名摩托车手撞到路边灯柱死亡,家属亲友怀疑是躲避治安员追截所致,百余人打砸村委会和派出所;11月5日,珠海一名“摩托仔”由于摩托车和驾驶执照被交警扣押,走投无路而萌生恶念,驾驶卡车恶意撞进校园,造成5人死亡、20多人受伤;还有深圳“石岩事件”。
据有关部门介绍,“地下职业”群体已经开始抱团,来自同一地区的老乡集中租赁居住在同一地区,一呼百应。像石岩街道,本地户籍人口1万多人,外来人口57万人,其中梅州五华县籍客家人1万多人。本刊记者走在石岩街官田村的集市里,到处可以听到浓重的客家口音。一旦发生事情,他们即迅速聚集。
民生为本转变管理思路
深圳“舞王大火”,把无证经营问题“烧”出水面。大火过后不到一星期,“舞王”歌舞厅所在的深圳龙岗区,检查卡拉OK歌舞厅、宾馆、网吧等场所3477家,发出整改指令书255份,取缔和关闭无证照、违法经营场所818家。
企业之所以不办,或者办不到营业证照,大多不是经营本身有问题,而是所租赁的营业场所没有合格的房产证。这些房屋,或者是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房屋,不可能办到房产证;或者房产性质是住宅,而不是商用。
而不少基层政府之所以长期对无证经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因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明白:“地下经济”的存在有着现实需求,如果这里的“地下经济”统统关闭,当地将会到处是失业人群,龙岗人就会吃不上饭、理不上发,经营者,尤其是普通消费者将会非常不满。
基于此,“舞王大火”后,深圳一些地方已经正视现实,突破营业执照发证的“政策底限”,不再强求必须有商用房屋产权证。深圳某街道办宣传干部告诉本刊记者:当地正在组织人力,集中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普通的饮食娱乐场所等,只要符合消防标准,就发给营业执照。
但这样的地下经济“转正”之路,还刚刚起步。以民生为本合理设定行业准入标准,以扶持促规范,仍有很大探索空间.
“石岩事件”后,本刊记者在深圳宝安、龙岗区采访,一些街道、村干部反映说:是不是一定要彻底“禁摩”,我们真的很动摇。他们说,明摆着的嘛,在现阶段,没有摩托车,很多事情真的办不了,比如:没有摩托车,菜贩子怎样把菜拉到农贸市场?就是我们自己的干部下乡、警察巡逻,都要靠摩托车。
“摩托仔”们特别怀念光明正大挣辛苦钱的美好时光。“摩托仔”任先生说,从1996年至2002年,石岩街批准了500辆摩托车运营,每月缴纳300元管理费,每月政府组织开会一次。大家穿上反光材料制作的制服上路。
“那时候,日子特别开心,大家还主动担当义务治安员,协助警察打击车匪路霸和飞车抢夺”,任先生说。(钟玉明吴俊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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