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华南虎照”被告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 中新社发 邓浩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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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上午,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华南虎照”被告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 中新社发 邓浩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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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6日电 “华南虎照”作者周正龙涉嫌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二审将于17日8时30分在旬阳县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北京律师顾玉树和陕西律师杨建军将为周正龙二审进行免费辩护。
持续近一年的周老虎事件将再生波澜。人们不禁要问,“虎照”离真相还有多远?幕后真相何时才能大白于天下?
一审判决存2大疑点 “周正龙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2008年9月27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据报道,周正龙一审判决存在2大疑点:一、周正龙作为一个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却能够拍摄出不同角度、不同焦距的假虎照。另外,假虎照存在明显后期技术处理的痕迹,这点周正龙自己绝对做不到,但旬阳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周正龙却一个人全揽下来。
二、据了解,周正龙一审判决的近百名旁听者其实都是旬阳县机关工作人员。为了保证周正龙案件的顺利审理,旬阳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件前做了周密的部署,除了在门口设置三道关卡检查旁听人员,还对申请旁听的记者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一位法庭内部职工称,他们被专门组织前来旁听的。
在周正龙案一审宣判后,很多网友无法认可该案的判决结果。网友普遍认为,“周正龙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二审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有法制类媒体报道,“技术含量”不低的虎照,实际上就是身为普通农民、不知“PS”为何物的周正龙的“罪轻”甚至“无罪”的证据。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口供而无其他证据,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尽管周正龙将罪过揽于己身,但如果造假“细节问题”连周正龙本人都“不知道”、办案机关也不去深究,那么认定周正龙“独自造假”的判决无疑就成了“无源之水”。从而无法排除周正龙或许还有其他“同谋”、甚至他根本就是“顶缸”的可能性。
周正龙案二审辩护律师顾玉树表示,已有明确的辩护思路,将在庭上为周正龙做无罪辩护。据顾玉树介绍,目前他们已经掌握了一些新的证据将在法庭上呈现。
能否揭开“虎照”疑云
中科院研究员傅德志在其博客中列举了3个疑点:1、道具——71张照片中老虎头上始终顶着的一片大叶子是道具,周正龙竟然不知道这个道具来源?
2、闪光灯——40张数码照片中,第9张使用了闪光灯,之后又拍摄了20多张。周正龙一直描述拍摄过程是闪光灯亮了以后就扔掉照相机逃了,那以后的照片由谁完成?
3、拍摄时间——周正龙声称2007年10月3日在山里拍摄野生华南虎,晚上9点至10点钟才回到家里,但该日下午5点钟左右,至少两批5个以上的人见到他在村子边上活动。
以上疑点能否在二审中揭开,令人关注。
关键人物:罗大翠 郝劲松 顾玉树
罗大翠:周正龙之妻
“如果不满意我肯定还要上诉”
周正龙一审判决结束后,周正龙之妻罗大翠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
罗大翠在采访中说,一审当天,旬阳县人民法院将她们母子三人拒之门外。理由是周正龙妻子罗大翠、儿子周松做为本案证人,按照相关规定不能旁听庭审。情急之下,罗大翠强闯法庭,但最终也没能进入法庭。
在法庭外等待了近6个小时之后,罗大翠等来了周正龙的判决结果: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周正龙一审被判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罗大翠认为,周正龙并不符合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更是无稽之谈。
据报道,对于二审的结果,一审之后一直在家忙着干农活的她表示“现在不好说”。罗大翠说,“看判决的结果怎么样吧,如果不满意,我肯定还要继续上诉,绝对不会放弃!”
顾玉树:周正龙案二审辩护律师
“事实并没有搞清楚”
作为周正龙案二审辩护律师,顾玉树是接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该案的主审法官电话获悉开庭日期(即2008年11月17日)的。由于对照片本身存有疑问,他已向法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的申请并得到同意。
顾玉树表示,已有明确的辩护思路,将在庭上为周正龙做无罪辩护。顾玉树介绍,目前他们已经掌握了一些新的证据,将在法庭上呈现。
顾玉树介绍,一审判决之后,社会舆论关于是否周正龙一人完成诈骗过程仍存在疑问。根据专业人士分析,陕西方面发布的周正龙所拍虎照有明显的PS痕迹,但以周正龙的水平,能否完成复杂的PS行为?是否还有别人参与?虎照是否与年画虎一致?这些在一审的时候并未提及,因此“事实并没有搞清楚”。顾玉树律师认为,这将是二审为周正龙辩护的一个路子。
郝劲松:法律学者
“周正龙=替罪羊”
周正龙案一审结束后,郝劲松表示,“如果做通了工作,沟通好了,他(周正龙)不一定会上诉”,郝劲松说,“上诉也是过场”。
作为“打虎派”的主要人物,郝劲松在周正龙案一审时也来到法庭外。他称,此行的目的是希望有机会以公民的身份参与旁听。但多次申请都被旬阳县法院拒绝,他只好在大街上站了足足6个多小时。
庭审结束后,郝劲松在法院门口搞起了行为艺术,他手里举起一把大雨伞,伞上写着:“周正龙=替罪羊”。郝劲松说:“你所看到,你能联想到的,就是作品所表达的。”
据了解,郝劲松曾曾向山西定襄县法院提交了起诉书,欲告“华南虎”拍摄者周正龙造假但被驳回。
“当终于有人走上法庭,捍卫法律的尊严,让法律开口说话,法律就成为一种神圣的力量,就如同一颗璀璨的烟花在高潮迭起的瞬间骤然绽放,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它温暖的光辉!”郝劲松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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