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上角社区以牺牲"新莞人"的出行方便,来换取当地人免遭盗窃,是在人为地制造更大的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的本质无疑就是歧视。
11月12日《广州日报》报道,11月6日是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个“新莞人服务日”,善待“新莞人”、服务“新莞人”、关爱“新莞人”,营造和谐东莞,建设共同的家园,成为近期东莞一个重要的工作。然而,就在两天后的11月8日,东莞市长安镇上角社区却封闭了一条公共道路,并规定本地人可以通过,“新莞人”禁行,“新莞人”子女上学只能绕行。
据报道,所谓“新莞人”,是指到东莞打工的外来工,这是去年才有的新名词。原来,东莞市政府为了创建和谐社会,同时也为了表达对外来工的谢意,经过公开征求意见,给在东莞的外来工取了个新名称“新莞人”。当时就有人说,尽管这个做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个看似美好的称呼却会使外来工与本地市民截然分开,也就是说,这个新名称反倒会加剧歧视。
似乎是在印证人们的这种感觉,“新莞人服务日”刚刚过去两天,长安镇上角社区就封闭了公共道路,禁止“新莞人”通行。上角社区居委会书记王发新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封闭道路是出于治安考虑,我们自己群众的利益总要保护吧”。这句话从表面看没什么问题,可是,即使绝对的公平做不到,人们总要尽力保障基本的公平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以小的不公平换取大的公平,而长安镇上角社区却以牺牲“新莞人”的出行方便,来换取当地人免遭盗窃,是在人为地制造更大的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的本质无疑就是歧视——如果再加上对全体“新莞人”的“盗贼推定”,这种歧视就显得更加强烈。
其实,长安镇上角社区封闭公共道路之举,绝不仅仅是歧视,这更是一种霸道的做法。既然上角新村不是全封闭的小区,既然那条道路被称为公共道路,那就不属于上角社区所私有,上角社区不过因“近水楼台”而享用了更多便利罢了,他们凭什么将人人皆可使用的公共道路强行变成私家道路,并禁止“新莞人”通行呢?这不是强横霸道又是什么呢?
所谓“强龙难压地头蛇”,而现在,被歧视的还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群体。因此,别说是不让他们走这条路,就是不让他们走许多条路,他们恐怕也没有什么办法。只是,这样一来,“新莞人”这个称号是不是有了什么别样的含义呢?(辛 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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