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读
因牵涉到公共利益服务和潜在活跃的邮政市场两大问题,正在征求意见的邮政法修订草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无论是法律专家还是普通民众,都对这部法律寄予了很高的期待。从邮政特权和物流企业的纷争,到快递行业的重新洗牌,再到关系到每个人利益的邮件损害赔偿,人们迫切希望法律的修订能给出解决问题的答案。
□明确界定了“包裹”等一类模糊概念
□国家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
□损害赔偿数额提高赔偿方式更灵活
□加强邮政企业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
11月6日,距离邮政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刚刚一个星期,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就收到了2395条意见。
记者了解到,邮政蕴含两个核心内容,一个是非盈利性的公共利益服务,一个是潜在活跃的邮政市场。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确保该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是邮政法修订多年酝酿的主题。
修订草案的86个条文从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和措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安全监管的制度和措施、邮政业务资费的制定机制、法律责任六方面对现行邮政法进行了补充、完善与修订。“草案基本解决了邮政行业多年来难以监管的一些顽症,如对‘信件’和‘包裹’这类模糊概念进行了依法界定,填补了违法者可钻的空子,是一部非常让人期待的法律。”长期关注邮政法修订的法律专家十分肯定地对记者说。
邮政参与物流经营纠纷将破解
据了解,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因此带有邮政标志的车享受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单位对其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机场、港口为其设置专门的转运邮件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免收高速公路使用费。
有些企业利用邮车特权搞物流经营,结果发生了广东省惠东县的“砸邮政车”事件。2004年,惠东县吉隆镇的外销鞋都靠当地一个邮政物流中心运输,根据现行邮政法的规定,邮政车可以免规费,不受交通法的限制。因其成本低,运价便宜,这个物流中心生意非常火爆。但同时也产生两个问题:因物流行业的不正当竞争,邮政车遭到同行的打砸。交通执法部门也质疑,鞋是货物还是邮件?
四年过去了,这个事件仍然余波未了。今年6月底,吉隆镇邮政所第二营业部负责人告诉媒体,其营业部目前无法正常开展直递邮件的工作,“直递邮件”是国家许可的正当经营范围,但邮政车只要一去鞋厂,就被跟踪,工作受到干扰。
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告诉记者,邮政法修订后会使这种纠纷一目了然,因为草案明确规定,邮政企业经营邮件寄递;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如果邮寄鞋类,必须打成包裹,而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50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150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300厘米。这样,无论是邮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都非常好判断,邮车运输的到底是包裹还是货物?如果不是包裹,就应根据相关法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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