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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专家就哈尔滨“10•11”案件答记者问

2008年11月06日 22:2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6日召开的“10·11”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案尸体解剖鉴定结论,参与尸体解剖工作的法医专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0月25日,办案单位通过省公安厅邀请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一处副处长、副主任法医师王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一处副主任法医师孙建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法医室主任、主任法医师汪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处处长、主任法医师李晓钟,并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专家名单,邀请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顾晓生,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主任法医师陈忆九,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师闵银龙等7名权威法医专家,共同参加了尸体解剖工作,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符国平见证了尸体解剖现场的全过程。

  依照法定程序,并充分尊重家属的意见,由专家和死者家属共同将尸体检材护送到上海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进行病理检验和化验。综合尸体解剖情况、有关物证病理检验和化验结果,专家组得出了鉴定结论。

  尸体解剖专家组代表王坚:根据尸体检验、病理学检验、毒物检验结果,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记者:请问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形成原因是什么?

  陈忆九:蛛网膜出血就是血液流入到蛛网膜下腔。形成原因排除了病理性所致。

  记者:尸体解剖后,网上说有人看到死者咬断了舌头,请问是否属实?

  王坚:在尸体解剖过程中我们专家都非常注意,死者的舌头没有损坏,死者的口腔、口腔黏膜、牙齿都是完整的。

  记者:请问死者林松岭有其他重大疾病吗?

  王坚:经过病理学检验,死者林松岭患有陈旧性肺结核,和死因无关。

  记者:网上说死者有吸毒史,请问对毒品、酒精是否进行了检验,有无中毒、吸毒?

  汪宏:根据司法鉴定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结果,未检见常见毒物、毒品。(记者高增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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