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规划人权事业
2008年11月04日 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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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新社发 任卫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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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四日电 记者获悉,中国政府决定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未来两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规划。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中国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容将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组织制定。为制定该《计划》,建立了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群众团体、非政府组织共五十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同时,还成立了由全国重点高校和研究单位十多位人权专家组成的专家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成果和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和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他强调,中国政府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中国未来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详细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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