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违法办案等问题有所抬头,今年1-9月,全省共发生民警违法违纪436起492人,比去年上升幅度较大。今天(10月29日)上午,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在全省公安系统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上斥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同时省公安厅出台“五条铁规”紧盯基层公安机关领导的“乌纱”。
秦玉海自揭公安机关“四大顽症”
今年1-9月,全省共发生民警违法违纪436起492人,与2007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5.3%、12.6%。特别是今年10月份以来,连续发生5起案件当事人非正常死亡事件。秦玉海在分析河南公安队伍近一段时期存在的问题时说,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违法办案等问题有所抬头,暴露了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危害严重;刑讯逼供问题仍未根治;违规使用治安员问题屡禁不止”的“四大顽症”。同时一些市、县公安机关在执法工作和队伍教育管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形成一大隐患。
为此,省公安厅决定从10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加强教育,全面整顿,促进工作。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硬起手腕解决突出问题,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抓手。
“五条铁规”紧盯公安机关领导“乌纱”
省公安厅出台的领导问责“五条铁规”对民警发生执法过错追究领导责任的情形进行了具体规定,出现以下问题者将摘执法单位领导人的“乌纱帽”。
1、因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2、在执法过程中造成非正常死亡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3、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下达罚款指标,私分、挪用执法办案暂扣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4、因管理不规范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5、使用非执法主体执法办案或私招滥雇协勤人员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
同时,对发生以上执法过错的民警,除按照上述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外,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法律责任。 (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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