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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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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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孙宇挺)谈及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列举了一系列“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其中包括“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十六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王胜俊说,针对现阶段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一面,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坚决依法严惩。对于走私、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严重职务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伪劣农资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
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食品安全犯罪,李祖沛委员在本次常委会会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分组审议时,建议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应加大,加重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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