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构改革获中央批准 人事任命今起审议
2008年10月21日 15: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上海十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许晓青)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二十一日听取并审议上海市政府提请的一揽子人事任命事项,按议程将于二十三日下午表决。
二十一日,此间媒体首度公开报道正式获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地方机构改革方案。
据悉,在此轮机构改革中,上海市政府将设置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四十四个工作部门。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表决事项中,涉及十一个调整后的委办局领导的任命。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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