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四川一桩因接受捐款而“脱贫致富”的风波,推动了“善款善用”的法治进程——
当有一天,远在广州的“东方红三姐妹”也开始试着向基金会或民政局捐款时,她们也许不会意识到,让捐款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正是由她们的经历引发的一场“爱心地震”——12年前,刊登在《华西都市报》上的一篇“挥霍爱心”的新闻,让善款如何善用第一次进入人们的思考;1999年,由此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将捐款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事件] 捐款富了农家三姐妹
上世纪90年代初,刚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开始寻找人生价值的另一个出口。所以,当1994年四川达县赵家镇九龙村杜晓东、杜晓方、杜晓红三胞胎姐妹,“母病、父残、面临辍学或送人”的消息见诸报端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捐款,开始像雪花一样飘进其父杜学元的口袋。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个曾经用残疾的右手夹着粪勺舀粪、把原稿作者邓建国感动得眼泪哗哗的丧妻农民,只学会了三件事:到小镇唯一的邮局取汇款,转存到邮局附近的银行,然后,捏着宝贝似的存折,坐进镇上的麻将馆……三朵正上初中的姐妹花,也在“富裕”起来的父亲的教育下,从穷得要退学的农家娃,变成了时常下馆子的时髦少女。
这一切,如果不是因为2年后,华西都市报记者姜锋的再次造访,献爱心的单纯脚步,还将乐此不疲。日前,正在筹划自己新公司的姜锋告诉记者,1996年,当他从麻将馆找到报纸上“身残志坚”的杜学元时,心立刻凉了半截,随后的采访更是让他目瞪口呆:游手好闲的杜学元请来自己的亲戚当保姆,8亩田荒得长了杂草,妻子病故后,一家四口更是当上了“吃商品粮的农民”,每年的猪肉钱都要花1600多元。
同时,靠捐款迅速“脱贫致富”的杜学元却日渐小气。据当时媒体报道,尽管巅峰时期杜家每天收到的捐款上万,但杜学元依然找到女儿学校校长,死活要求退回寄到校方的1.8万元捐款。吴校长原本指望“专款专用成立‘东方红基金会',救助更多失学孩子”的愿望成了泡影;更让患难乡亲耿耿于怀的是,村上一特困村民的住房被风刮垮,全村唯一既不出钱又不出力的,竟是杜学元。
从杜家老宅出来后,姜锋想,该写一篇文章来揭露真相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篇稿件的问世,竟然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善对善款”风。
[影响] 媒体报道引起高层重视
1996年11月,姜锋所作的《冷静看“东方红”爱心热——捐助“东方红”三姐妹的前前后后》,在《华西都市报》以特稿形式刊发,“东方红”再次热遍九州。这篇报道率先提出了如何对待和管理公益事业募捐的问题,引起了高层领导的重视,全国人大办公厅把这篇报道复制了若干份,分发给法学专家。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这篇文章成了这部法律立法的重要依据之一,中国的公益事业募捐活动从此步上了一个有法可依的良性轨道。
对于曾经的尖锐批判,姜锋认为,“东方红事件”在当时,不过是冰山一角,在善款缺乏法律监管的上个世纪末,躺在爱心上吃爱心的人比比皆是。
[推动] 安徽代表首提捐赠立法
和姜锋一样关注公益事业立法的,还有在人大会议上正式提出为捐赠立法的“第一人”孔繁超,2000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时任安徽代表的他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社会募捐法”的议案》,提出了立法问题。日前,已经退休在家的孔繁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世纪90年代末,捐款救助曾经风靡全国,除“东方红事件”外,北京街头募捐最后却不了了之,身边朋友捐出钱款后对其去向一无所知等情况都让他头痛。经过深度调研,他首度“吃螃蟹”,大胆向大会提交了募捐立法的议案。
让孔繁超欣慰的是,立法过程并没有想象中的阻力,“一切似乎随着社会的需求水到渠成。”孔繁超说,《捐赠法》的积极意义已无须多言,它的确是中国公益捐赠事业日益规范的开端。
“《捐赠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公益事业监管的空白。”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长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部法律让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加强,同时,也使公益捐赠行为有法可依。大多数公民已确立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
[意义] “前人种树 后人乘凉”
“如果没有捐赠,三姐妹早就辍学了……”这是今年9月,记者再访达县赵家镇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据三姐妹的邻居李四贵介绍,三姐妹在捐款的资助和自身的努力下,1999年同时考上了大学,现在,27岁的三姐妹常居广州,各自婚嫁,生活幸福。“去年她们回乡来给父亲扫墓,打扮入时,出手大方,早就不像农村人了”。九龙村村主任张世全证实了李四贵的说法。张世全说,自3年前三姐妹的父亲杜学元患癌症在广州去世后,三姐妹就很难再回乡下,除了小妹杜晓红的户口和杜家老宅还留在村上“准备叶落归根”外,她们与九龙村已没什么联系。
虽然当年的“捐款归私”,让三姐妹一家受尽了诟病,而携巨款的杜学元之后开网吧也是亏损惨重,“一生磕磕绊绊,也没享受到多少天伦”。但赵家镇党委副书记刘宁觉得,由三姐妹“捐款门”事件引发的捐赠立法,在之后的近10年里,让无数人享受到了“善款规范使用”的均衡利益。刘宁说,《捐赠法》实施后,赵家镇这座深居大山的小镇,村民的思想也在发生微妙变化,“尽管对捐款去向仍存质疑,但镇上希望通过基金会等积极形式,重建捐款管理秩序,同时帮助更多像三姐妹一样的孩子。”(华西都市报记者 钟蓉 实习生 刘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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