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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户籍改革不宜取消“农民”称谓 应法定化(2)

2008年10月20日 09:1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王太元:不必为户籍改革设定“时间表”

  记者:传统户籍制度,无论在就学、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都让“城里人”与“农民”之间形成了一道鸿沟,严重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您一直主张户籍制度改革,而且主张这种改革已经有了“路线图”,但为什么仍要强调没有准确时间呢?

  王太元:我的这些提法,有一个前提,就是我们要改革的,究竟是登记管理人口基本信息的狭义户籍制度,还是广义户籍制度———户口本背后的诸多社会资源配置不公平的总和。

  例如,要想消除户口本背后的各种不公平,就必须“分进合击”地改革各种用户籍区分城乡、常住暂住,并给予不同待遇的各项计划经济型社会管理制度。

  不改革作为不公平源头的这些制度,而想通过制定户籍法、“取消”甚至“废止”狭义户籍制度,甚至想通过模糊城乡户口本的区别,来实现城乡人口的无差别待遇,不仅会进展缓慢,根本是南辕北辙。

  我国目前很多地方的户籍改革,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上述问题。简单地将农村人和城市人合并为“居民”,这些做法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还可能会引发很多农村矛盾。比如,很可能会造成“无土地、无房屋、无职业”的“三无人员”出现,这是一个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因此,我们不可能甚至也不应当就预先主观设定什么户籍改革的“日程表”。当然我们都希望改革快一点,但欲速则不达,因为户籍改革没有办法超越整个社会改革,去自己冲线。

  记者: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进入了“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这样的历史时期,将对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王太元:这段时间访问我的记者,估计都要提这样的问题。不过,我的回答很可能要让大家失望了。

  不错,“城乡一体化”肯定是针对“城乡二元化”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二元化也确实是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巨大甚至是根本性的障碍,传统的户口迁移制度也确实是相当典型、集中的“城乡二元化结构”的代表。

  但是,我们所看到的不一定就是决定事物运动轨迹的内在规律:用主要体现为行政审批的户口迁移制度限制人口进入城市,是20世纪50年代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超速提升国力的需要,是因为城镇体系集中资源与财富于再生产而无法保障更多人口进入城镇正常生产生活,是吃饭难、住房难、就业难、读书难等社会难题迫使市镇当局授权公安机关实行严格的户口迁移管控,而不是因为有了户口迁移制度而需要严格地管控城镇人口增长。

  记者: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二元化决定了户籍制度上的城乡二元化?

  王太元:对。十来年里,一些人甚至说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而我却不断给大家解释说,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实体制度相比,户籍制度其实只是城市计划经济的“门卫”,物价、住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等制度才是有权决定谁进城谁不能进的关键;相反,我们要改变这样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也应当是首先改变这些实实在在、硬硬朗朗的经济、社会制度,而不能被前一时期的认识误区所误导,置掩蔽在户口本之后的诸多二元化的经济社会实体制度的改革于不顾,而希望通过户籍制度的城乡一元化改革来一蹴而就。

  记者:你如何看待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的战略任务?

  王太元:我个人理解,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之所以没有提“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或者“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是有其自身的严密逻辑性的:全会提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五大原则,在“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之后,才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坚持党管农村工作”。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配套的,也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把如此宏大的改革战略归结为或者主要寄托在一个不直接调控城乡社会生产生活的“城乡户口一体化”上面,岂不是太看低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历史意义?通过一个“城乡户口一体化”或者“户籍制度改革”的别的什么设想、模式,就可以“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世界上哪有这么简单的事情。

  记者:最近五六年来,不断有地方宣布户籍制度“破冰”、“启航”“转轨”甚至“根本突破”,但各地群众的评价远远没有那么高,甚至有人认为是“口惠而实不至”……

  王太元:本来嘛,户口本其实就是一个不具有任何经济价值的证书,不管你改成什么样,她也不能可能给你任何一个领域的“实惠”啊!

  不仅如此,教育制度变革,社会保障制度变革的任务,也远远比改变户口本这样的事情来得急切。因此,我最感动的是全会公报所说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这一句,如果城乡的各项社会管理制度也都照此办理,我们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格局就指日可待了,我们户籍制度变革最终要实现的“国家依法规范,地区市场调节,个人自主负责”的“迁徙自由”格局,也就为期不远了。(记者 张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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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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