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授甘培忠
有条件地支持
·我支持限行,但有条件:一是要征求民意,二是公私车一起限·建议开展“北京公车廉政行动”·这次限行的法律依据似乎不太充分
对于限行,我的态度是:有条件地支持。先说为什么“支持”。和上海多年来一直通过私车牌照拍卖对汽车发展进行调控不同,北京汽车是自然发展,结果就是发展太快,道路、环境等都不堪重负。再不采取措施,整个北京就变成大的停车场,谁也别想走。
再说“条件”,有两个:
第一个条件:要广泛征求民意。这次限行,政府一纸通告,说限行就限行,没有征询民意,感觉决策太随意了。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很多人利益的决策以这么简单的方法操作,在立法程序上有问题的。如果立法程序走得比较严谨,大家把所有问题该说的都说出来,该表达的都表达出来,如果最后需要我们作牺牲,也值了。但现在,程序上有严重的瑕疵。更严重的,我们无法对政府的行为作预期,不知道它下一步怎么做。
当然,有关部门之后出台的人性化措施,可以看做是对民意的回应。
第二个条件:公车私车一起限,不能只限百姓。按现在规定,北京市党政机关公车封存30%,中央国家机关公车和私车一样,每周停驶一天。在香港等地,车是公车还是私车,从车牌上就可以一目了然,但咱们这里看不出来。所以,一个单位,公车是不是限行了,限行了多少,全靠自觉。这让人心里不踏实。
我认为,既然限行利国利民,那公车就带个头。我倡导借限行的机会搞一次“北京公车廉政行动”,彻底清查北京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数量,看看到底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我觉得可以把一半卖到民间去,而不是要封存,因为封存就是资源浪费。
我还注意到,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通告》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顺利筹备和成功举办奥运会进一步加强法制环境建设的决议》,而这次限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这表明后者的法律依据不太充分,否则,奥运期间限行的通告就可以依照这两个法律法规,无须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个新决议。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
强烈反对限行
·限行会让一些人生活陷入困难。哪怕这部分人只占1%,他们的权益也必须得到尊重·面对交通拥堵,政府可以做很多,但唯独不能限行·对于政府权力,我们必须有足够警觉
首先声明:我没有车,也不会开车。
我承认,北京确实堵,空气也不好。限行,至少短时间内,对交通顺畅、空气清洁,会有一定作用。但是,我还是强烈反对限行。
为什么反对?因为它侵犯权利。有人认为,我们要考虑民意,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看民意如何,然后决定是否限行;有人认为,开车的占据的道路面积比较大,所以不公平。我认为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因为有些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是不能通过投票解决的。
限行会给每个开车的人带来不便,对有些人甚至是致命的。我关注两类人,一类是小业主。他要靠车过日子,您这一天不让他出去,他这一天就没有收入,生计就会陷入困难。第二类人是一些白领。都叫“白领”,其实差别大了。年薪100万的是白领,年薪1万也是白领。他们开个小奥拓上下班,跟摩托车没太大区别,不过是个代步工具。对他们来说,限行是致命的,他们的工作可能因此没法保住。就算这部分人只占所有车主的1%,限行也不应该。因为,对一个社会而言,只有每个人的权益都得到维护,才有真正的和谐。
路堵,空气质量不好,政府当然要做点什么,它能做的事也确实挺多。比如说,多修点地铁。比较一下世界各国的首都,北京的地铁实在少得可怜。如果地铁发达了,很多人出行没有必要非去开个车。
再比如,可以限行公车。我们的公车实在太多了。去年中非论坛的时候,停了部分公车,北京交通一下子就通畅了。从现实看,很大一部分公车根本不是公共用车,而是被用来私用,甚至就是给某些人讲排场用的。如果政府下决心把大部分公车取消,交通问题、空气质量问题,都会有一个大的改观。公车改革改了这么多年,公车数量却越来越多,问题出在哪儿?公车改不动,只好限制老百姓,说明啥?说明老百姓的车好限制。
在解决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的问题上,有很多工作要政府做,唯独不能限行。对政府权力,我们要有足够的警惕。如果政府权力不受限制,今天可以限制你一周停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天不让你出来;今天可以限制你出行,明天就可以限制你别的权利。这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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