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评论】
在贵州黄平县,不少中小学生在公路沿线行走时遇见车辆,都要停下脚步敬礼。当地教育部门称,这是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的礼仪方式,一是表示对驾驶员的尊重,二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详见今日本报A16版)
-王攀(商报评论员)
“中小学生要向过往车辆敬礼”,幸亏这样的规定发生在贵州黄平县,如果在北京、上海等车流量大的都市,不知道这些中小学生每天要敬多少次礼。而这一荒唐规定的背后,是当地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自由和权利意识培养的漠视。
黄平县教育部门称,此举“一是表示对驾驶员的尊重,二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以敬礼的方式表达对一个人的尊重,不仅需要理由,也要看自愿。比如,对老师敬礼,是因为师恩。大街上过来一个人,与中小学生无缘无故,为何要向他敬礼?而且,这个人还是坐在车里,坐在流动的车里,身在车外的中小学生为何要对他表示尊重?如果这种尊重正当,那么黄平县的中小学生应该向所有他们遇到的陌生人敬礼。
“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更是无稽之谈。黄平县教育部门冠冕堂皇的推理是:当中小学生向司机敬礼时,面对这些“礼貌”的学生,司机就会回“礼”——说好听点是谨慎驾驶,避免交通事故;说不好听点就是,司机不会开车往这些礼貌的孩子身上撞了。这是多么荒唐的逻辑。防止交通事故,不是靠敬礼“敬”出来的,而是司机和路人共同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结果。我不相信中小学生冲着一个酒后驾驶的司机敬几个礼,就能消除事故隐患。
透过“中小学生要向过往车辆敬礼”这一荒唐规定,我们更看到了当地教育部门对培养中小学生自由意识、权利意识的阙如。敬不敬礼是一种自由。美国一个州,就曾就小学生该不该向国旗敬礼展开讨论。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向国旗敬礼,理由是可以培养对国家这一共同体的认同,而国家则可以保障自由;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向国旗敬礼,因为敬不敬礼本身就是一种自由,不能干涉这种自由。通过敬礼这一小事的辩论,无论是支持的一方,还是反对的一方,最终目的都是维护自由。但从“中小学生要向过往车辆敬礼”里,我看不到自由被尊重。
也许,在当地教育部门的潜意识里,根本就不认为这跟自由意识、权利意识的培养有关。事实上,这不是上纲上线,而正是在大人、社会、学校等无意识的引导和教育下,中国孩子的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在不知不觉中消弭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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