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总工会转发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并提出实施意见
将开展基层工会组织普查,不符合选举办法的工会主席面临“下岗”
8月25日,(山西)省总工会转发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从工会主席人选、产生方式到工资待遇等都作了详细规定,今后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针对这些变化,本报(山西晚报)记者请省总工会及太原市工会有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老板近亲不能当候选人
【规定】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候选人参选。
【解读】“以前工会主席也是选举产生,但在一些民营企业中,候选人往往就是老板娘。”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总工会1992年出台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只是规定工会主席选举产生,但对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却没有规定,这就给了一些私营企业主留下可钻的漏洞。“目前,我省还有少数私营企业由老板娘或是老板亲戚兼任工会主席,别说为工人维权,工人见他一面都很难!”该负责人表示。
外聘工会主席成为可能
【规定】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以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推荐,或由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上届工会委员会、上一级工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
【解读】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办法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提出候选人名单”,对于联合工会、区域性工会或是一些小型企业,外聘工会主席就成为可能。“其实,我们几年前就已开始尝试外聘工会主席。”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已有1400多人应聘成为工会干部,其中不少人走上工会主席岗位。从企业外部选聘的工会主席,多数为企业内退或曾经担任过基层领导的高素质人员,而且在当地有一定的威信,从目前情况看,外聘工会主席不仅受到工人们的欢迎,也使工会组织工作上了一个台阶。
不从企业领工资腰板更硬
【规定】由上级工会推荐并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企业工会主席,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费用等,可以由企业支付,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或上级工会与其他方面合理承担。
【解读】太原市总工会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太原市基层工会联合会都有专职的工会主席,这部分人的工资由省市工会支付,与企业无关。“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短。”该负责人表示,以前有老板开除工会干部的先例,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今后将有更多的外聘工会干部和工会主席将走进基层工会,独立的财务和工资支付将使这部分人有更大的活动空间,遇到维权纠纷也不会左右为难,“最重要的是,工会主席可以更加自信地维护职工的权益,替工人们说话了。”
据介绍,省总工会目前覆盖企事业单位组织近9万个,成立工会委员会近5.5万个,专兼职工会主席超过5.5万名,其中包括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为了加强稳定基层工会队伍,省总工会将在近期开展工会基层组织普查,并对照《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对工会主席进行审查,对不符合选举办法的,将严格按照办法进行整改,直至改选。
记者 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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