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跨海大桥被撞后调解两年无果 索赔700余万
2008年08月13日 11:38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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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下午,世界第一跨海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正式通车。随着三百六十辆客车驶向大桥两岸,标志着该桥正式进入试运营阶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起嘉兴市海岩郑家埭,跨越杭州湾海域后止于宁波市慈溪水路湾,全长三十六公里,是由中国自行投资、自行设计、自行管理、自行建造的特大型“国字号”工程。 中新社发 柴燕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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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8月12日)在宁波海事法院获悉,杭州湾跨海大桥指挥部将撞击大桥的新加坡籍货轮“BITUMANEXPRESS”号船东SOLEADOPTE.,LTD.及其经营者AEROMICSHIPING(S)PTE.,LTD.告到宁波海事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给大桥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7882157元。海事法院今天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2006年8月11日中午,新加坡籍货轮“BITUMANEXPRESS”号从嘉兴乍浦二期码头附近海域走锚失控后,船舶右舷顺流撞击正在紧张施工中的杭州湾跨海大桥,造成大桥的引桥和北航道桥南高墩区结合部位混凝土承台、墩身及箱梁结构物毁损,严重影响了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工程建设进度。
2006年8月17日,根据大桥工程指挥部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对肇事的“BITUMENEXPRESS”货轮实施了扣押,同时责令该船船东提供95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历经两年时间,经过数十次的协商谈判,由于赔偿数额差距太大等原因,终无结果。2008年8月12日是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一天,大桥工程指挥部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故于今日将对方告到法院索赔。
余东明 王舜毕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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