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需求调查报告近日出炉。报告显示,超过6成居民知晓法律援助。这同时也表明,还有近4成受访群众不知道法律援助。
据悉,开展这一调查的背景是,法律援助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需求情况,今年3月中旬到4月上旬,司法部委托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了调查。
调查的具体内容为,不同群体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法律援助基础知识的知晓程度,相关因素对知晓率的影响程度;不同群体,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法律需求事项,影响法律援助需求的因素等。
据透露,根据调查结果,司法部将研究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更好地满足公民法律援助需求的措施。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今天在此间强调,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是司法部推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我国首个法援知晓率和需求调查出炉
低收入人群知晓率大大低于高收入人群 超五成居民认为“申请程序太复杂”
□新闻延伸
“喜忧参半。”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用简洁的四个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需求调查”的结果,作出了评价。据悉,此次调查是自1994年初司法部提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我国首次针对法律援助所做的大规模调查。
超六成知晓与近四成不知晓
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居民多数听说过法律援助,超过6成居民知晓法律援助。其中受调查对象对法律援助“听说过”的占56.6%,“印象比较模糊”的占6.8%,两者合计得出法律援助知晓率为63.4%。
“喜忧参半”的评价就是从这个数字引出的。
“喜的是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有超过6成居民知晓法律援助,这和近年来法律援助实施力度不断加大是分不开的。”这位负责人透露,自2002年以来,全国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案近135万件,其中2007年办案量达42万件,是2002年(13万件)的3倍多,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增;提供法律咨询407万人次,是2002年(123万人次)的3.3倍,平均每年以27%的速度递增,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成效显著。
“忧的是还有近4成受访群众不知道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事业在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法律援助的提供能力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这位负责人说。
记者获悉,这也是促成我国首个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需求调查的深层次原因。
低收入群体的法援知晓率较低
调查注意到,低收入群体对法律援助知晓率较低。调查数据显示,家庭月总收入300元及以下、未受义务教育、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听说过”法律援助的分别占31.6%、16.5%和25.5%,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与此相对应的是,收入水平较高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家庭月总收入在8001至10000元之间和党政机关干部“听说过”法律援助的分别占83.5%、83.5%和91.8%,大大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据了解,在知晓法律援助的居民中,有近6成了解和基本了解其基础知识。“了解”和“基本了解”的分别占11.5%和46.4%,合计为57.9%;而“了解较少”和“不了解”的分别占34.2%和7.8%。
在对法律援助知晓程度调查中,对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单位、概念、对象以及是否免费这4个基础知识点的知晓程度较高,分别达63.3%、55.5%、55.3%和51.1%。对法律援助提供主体、热线电话号码这两个基础知识点的知晓程度较低,分别为37.5%和12.7%。
记者发现,在公民知晓法律援助的途径中,通过“电视”和“报纸、杂志”听说法律援助的分别占80.8%和50.3%,远高于其他途径。
“广播”(28.5%)、“周围人提起”(27.5%)、“宣传活动”(22.2%)、“互联网”(20.4%)和“社区或者单位宣传栏”(20.0%)等,比重也比较高。其中,低学历者、农民、年龄较大者和东北地区居民通过电视,高学历者、较高收入水平者、党政机关干部、城市和中部地区居民通过报纸杂志,高学历者、较高收入水平者、学生、年轻人、城市和中部地区居民通过互联网,较高收入水平者、党政机关干部、农村居民通过广播的比重较高。但知道自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或其他单位“开展过”与法律援助有关活动的仅占27.3%。
有关人士分析说,这一调查结果表明,对文化程度较低者、较低收入水平者、农民和农民工、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宣传有待加强。
五成多人困于申请程序复杂
调查对象中,在过去一年中“遇到过”法律问题的占34.8%,这些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和经济赔偿等方面。其中,涉及“请求单位给与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除外)”的占10.7%,涉及“与房屋、土地有关的纠纷”的占8.3%,涉及“请求国家机关给予一定经济赔偿或待遇”的占7.5%。
就“遇到法律问题是否会选择法律援助解决纠纷”这一项,记者获悉,在知晓法律援助的居民中,会选择法律援助解决纠纷的占90.3%;在不知晓法律援助的居民中,会选择“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的比重也很高,达90.7%。
调查报告还对选择或者不选择法律援助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听说过和没有听说过法律援助的居民中,会选择法律援助或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的原因是“法律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的,分别占74.7%和62.5%;原因是“法律援助或免费的法律服务由政府提供,有权威,管用”的,分别占64.5%和68.9%;原因是“法律服务市场费用太高,请不起律师”的,分别占46.7%和52.0%。
而听说过和没有听说过法律援助的居民中,不愿选择法律援助或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的原因是“我们这里不习惯这么做”的,分别占29.4%和40.7%;原因是“搭不起时间”的,分别占34.0%和24.4%,原因是“对法律能否有效解决问题存在怀疑”的,分别占31.9%和22.0%。
法律援助求助不方便的原因是“找不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占63.6%;原因是“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太复杂”和“没有求助电话、求助电话打不通”的,分别占53.4%和37.5%。其中,较低和较高收入水平者、无业人员、未受义务教育者、女性、农村和中部地区居民,原因是“找不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比重较高,学生、农村居民原因是“申请程序太复杂”的比重较高。
司法部将采取多项措施扩大法援覆盖面
“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需求调查报告全面、客观地展示了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需求情况。”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落实政府责任,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是司法部明确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三大重点。为此,司法部将根据调查结果,研究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更好地满足公民法律援助需求的措施。
据介绍,从1994年初司法部提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特别是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将法律援助工作摆在了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2004年到2008年,中国政府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成员中的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畅通他们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采取理性、制度化的方式表达诉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但也应当看到,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与其应当发挥的职能作用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位负责人表示,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应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也将是有力举措之一。这位负责人说,要充分考虑低收入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科学合理确定阶段性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在覆盖低保人群的同时,也能够涵盖低收入人群。
提升服务水平也是一个办法。有关方面将推行一站式服务,设立对外服务窗口,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此外,还要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为低保人群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发放法律援助证。继续推动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村,以及在相关社会团体和学校等组织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进一步拓展和规范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这位负责人说。(记者袁定波)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