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让居住证真正取代暂住证,就必须在观念上把暂住人口看成是城市的主人,在权利上愿意承担暂住人口带来的负担
经过近1年的试点工作,8月1日起,深圳市居住证制度将正式开始实施,而实施了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按照推进计划,今年内,深圳市将对500万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此后1年,居住证将覆盖全市所有的外来流动人口(7月31日《南方日报》)。
你暂住在自己的家中,这是暂住证时代任何一个外来人员都会面对的尴尬。如今,在暂住证被居住证代替之后,这样的尴尬将逐渐减少,因为名称的改变让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身份的认同。显然,这是居住证的进步意义之一,也是我们在观察暂住证被居住证所取代时,最先想到的进步。但是,这种进步能否在现实层面真正影响外来人口的生活,能否将字面的改变转化为权利的实现,将身份的认同转变为权利的平等,还需要对居住证的执行理念进行探讨。
执行理念决定了执行的效果,若无正确的执行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会在现实的执行中出现选择性执行的偏差。以暂住证为例,暂住证真的是一无是处吗?如果我们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暂住证恐怕会得出否定的结论。《瞭望周刊》曾经撰文指出:“实行暂住证制度,是依法实施的一项旨在及时掌握人口信息、了解人口动态、切实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措施。”也就是说,所谓的暂住证其实既是管理的工具,也是服务的凭证,有了它,政府可以有效实现人口管理,而被管理者可以享受到应得的权益。
既然暂住证有维护暂住人口权益的功能,为何在现实中暂住证却成为歧视性的名词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其执行过程中,暂住思维对其进行了选择性的执行。这种暂住思维的基本表现有两个:一是暂住者是被管理者,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多由他们引起,所以对他们必须严加看管;二是暂住者是外来者,他们是分享者而不是贡献者,所以他们不应该享有当地的公共资源。在暂住思维的作用下,暂住证就成为了不合理收费的代名词,它本应该起到的保护暂住人口合法权益的功能根本得不到发挥。
也正是暂住思维的作用,暂住证才充满了歧视的味道。如果,暂住证背后是权利的平等,是待遇的公正,即使暂住在自己的家中又有多少可以伤感的呢?因此,与暂住证相比,暂住思维才是最需要退出历史舞台的,如果它还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就算饱含身份肯定的居住证代替了暂住证,就算居住证比暂住证有了很大的进步,这种代替与进步的功能也可能因为执行的选择性而大打折扣。因此,要想让居住证真正取代暂住证,就必须在观念上把暂住人口看成是城市的主人,在权利上愿意承担暂住人口带来的负担。
据媒体报道,前期深圳媒体的民意调查显示:90%的非深圳户籍人口谨慎欢迎进入居住证时代,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居住证只是比暂住证进步了一点点,他们仍然和拥有深圳户口的人有着鲜明的身份鸿沟。民意的谨慎欢迎其实也是一种期待,期待在居住证时代,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可以告别“暂住思维”,以权利的平等、待遇的公平来实现市民与外来人口差异的取消。因此,与居住证配套的思维应该是居住思维,让每个人体面地居住应是居住证时代的追求目标。(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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