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本着“节俭、务实”的精神,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正式挂牌。 中新社发 任丘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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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本着“节俭、务实”的精神,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正式挂牌。 中新社发 任丘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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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31日电 31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该部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该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机构改革中体现出的大部制改革特点。
尹成基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制定“三定”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四个有利于”和“一个加强”。“四个有利于”是要有利于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要有利于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有利于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要有利于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退休养老的一整套服务管理体系。“一个加强”就是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尹成基介绍,在内部机构设置上,该部遵循三条原则:一是按照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社会保障的新职能进行整体设计,以前的这几个职能是分在两个部门,而现在则需要从整体上进行设计;二是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减少职能的交叉,坚持一件业务由一个单位负责,避免职责不清和职责交叉。
尹成基说,按照这三条原则,该部对原来两部都有的7个综合部门进行了彻底整合,像办公厅、法制、规划财务、党委、老干部局等;对于业务交叉、职能相近的5个司进行了重新整合,明确界定职责,减少交叉;在这次改革内设机构设置上,有些职能是相对稳定的,因此有7个业务司局基本上保持不动,没有太大的调整,比如像社会保险司局就不存在两部的整合问题;同时,我们依据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部的新的职责,还新增设了6个机构。比如,以前国务院有一个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但没有一个正式机构,现在就把它作为我部一个正式的内设机构;还比如针对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去年新颁布了一个《争议调解仲裁法》,要履行这样的法律就需要增加这样的一个职能机构;还有劳动监察局也是这次新设置的机构,劳动监察任务非常重要,国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这次我部设立了劳动监察局。
尹成基表示,通过这样的内设机构的设置,达到或者说是实现了机构改革所要求的精简、统一和效能的目标,也体现了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的特点。
另外,据尹成基介绍,在人员安排方面,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该部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人员不分流;二是妥善安置好。对于人员安置该部党组非常重视,充分发扬民主,多次、反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得该部的“三定”能够非常好地体现新部的职能并顺利实施。在机构改革过程当中,部党组明确提出要工作不断、思想不乱、人员不散。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现了这个目标。 (据新华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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