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集资建房的名义,为领导干部修建两百平方米的带院别墅,市场价达百万的房价,仅收取建筑成本20万元。享受这种住房待遇的就是河南省信阳市国土资源局11名处级干部。群众称他们的住所为“河南最牛处级官员别墅群”。
在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的同时,一些法律界专家认为,违规、超标集资建房带有明显的福利性色彩,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福利性集体腐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走进“园桂园”别墅群
在河南省信阳市湖东大道上土地大厦的一侧有个名为“园桂园”的家属院,这就是“别墅群”所在地。
7月15日,记者一走进这个家属院,映入眼帘的就是刻在门口一块巨石上的“园桂园”三个红色大字。一进大门东侧墙上标有红色的“5”、“6”、“7”三栋别墅,共11套,别墅共上下两层,均带有一个小院,每套别墅都是统一模式的铁栅门。
在“园桂园”里,还有4栋一般工作人员的住宅楼。家属院被一条水泥路分为东西两侧,整个院子里,栽有几十棵桂花树,每棵都有碗口粗细。别墅前,栽有十多棵香樟树。
家属院里的一个中年人告诉记者,这里是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家属院。
一知情人告诉记者,“园桂园”土地来源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二级机构信阳市国土储备中心,是2004年花3000万元巨资收购的一块40亩黄金地块,紧临信阳市的浉河和湖东大道,被誉为“信阳市最适合居住的区域”。当时,这宗土地很快被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看上,取消其原定的拍卖出让计划,10亩土地用于建设名为“土地大厦”的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剩余30亩土地用于建设这个局处级领导别墅群,共11套,分配给领导时,仅收取建筑成本,每套约20万元,而当前实际价值约200万元。
处理决定引来议论纷纷
“信阳市是国家级贫困市,经济发展水平位列河南省倒数。但这样的城市,地方官员却住超级豪华的别墅。”社会各界对此议论纷纷,信阳市委、市政府组成专门调查组展开调查。
而引发各界更加热议的是,信阳市由此作出的5条处理决定。
7月12日,在专门听取了调查组的调查汇报后,信阳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市纪委、监察局对国土资源局作出严肃处理。
随后,信阳市纪委以国土资源局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为定性,作出5条处理意见:1、停止办理国土资源局11位处级领导干部的住房房产手续;2、责令该局党组就超面积集资建房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写出深刻检查;3、给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熊传明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参与集资建房的其他10位处级领导干部写出深刻检查;4、责令每户补齐应缴房价款;5、对该局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问题通报全市。
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布后,立即遭到社会潮水般的议论。
有的说,“这是一个不痛不痒的决定,调查结论何以如此轻飘?难道只要交上检查就可以幸福全家一辈子?”
有的说,“这是个避重就轻的处理!国土资源局把本来用于招拍的土地,借助手中的权力,摇身一变就成了囊中私物,最后被定性为超面积集资建房。如果这些别墅建的面积符合处级干部住的面积,难道就合理了?”
有的说,“处理决定责令每户补齐应缴的房款,看来这些处级干部原来并没有足额缴款,他们应该补缴多少?难道说补缴齐房款房子就合法化了吗?”
“集资建房”难掩侵占国资
“即使信阳市纪委将此事件定性为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也不能否认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郑州大学法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专家说。自1998年开始,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停止实物分房,推行住房货币化改革,由于当时许多地方既无足够的存量房源来清算历史遗留问题,又无充足财力解决货币化补贴,因此许多地方通过划拨土地、减免税费等举措集资建房,以弥补住房消费不足。然而,很多地方的集资建房却“变了味”,有的则打着“集资建房”的旗号来钻空子。
这位法学专家认为,像这样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名,进行集资建房,实际上是侵占公共资源、侵吞国有资产。
“面积越建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已脱离集资建房用于住房解困的本质。”河南九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宇分析说。
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红朝认为,近几年,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越来越多非市场化运作的集资建房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冲击。集资建房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低于开发成本,挤占了按市场行为经营的企业的市场空间。在当前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一些普通购房者往往要为一套房子奋斗数十年。一些特权部门利用集资建房大肆谋取私利,会让普通购房者形成巨大心理反差。这种现象带有极大的不公平性,暴露了政府在住房管理上的漏洞。(记者 邓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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