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7年7名高考作弊涉案学生被判刑
2008年06月07日 12:47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6月7日,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启幕,江苏省扬州市有30267名考生走进考场,创该市新记录。扬州首次使用无线电监测设备,防范和打击利用手机等无线电设备作弊的行为。图为一监考工作人员在考场周边使用仪器进行监测。 中新社发 崔佳明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
|
天津市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市首起高考作弊案,日前由该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7名涉案学生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其中某高校在校生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何某、韦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其余4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2007年6月7日高考第一天上午,考生刘某携带微型摄像头、隐形耳机、发射器等作弊工具进入全国统一高考蓟县考区二中考场,袁某则在附近接收刘某窃取到的尚处于保密期的语文高考试卷部分试题,交由何某、韦某做好答案,然后由王某望风,赵某、郝某向考场内多名考生传送答案。正当此时,接到群众举报的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将袁某、何某、韦某以及王某、赵某等5人当场抓获。刘某、郝某随后被传唤归案。(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麻立志 魏彬伟)
【编辑:张哉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