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子女等报考军校可在一定范围内优先录取
2008年06月05日 10: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5日电 据解放军报报道,2008年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中,几类考生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包括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
今天出版的解放军报刊登《军校招生和招收国防生有关问题解答》。文章介绍,军队院校录取过程中,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国防科技大学招收保送生,其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执行教育部文艺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由院校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据介绍,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成绩好的考生。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同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一样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据悉,军队院校在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陆荣军)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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