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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地震中痛失家庭的孩子幸福,是政府的责任,但首先是社会的义务。民众本来就有这种心愿,大量民众也有这种能力
汶川大地震中令人哀痛的一件事,就是很多孩子成了孤儿。
四川省民政厅近日透露说,根据初步统计,目前地震孤儿和暂时与父母离散的儿童已有4000多名。这个数字已与当年唐山大地震的孤儿数量相当。这些孤儿的未来将会怎样,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有很多家庭已经积极报名,愿意领养孤儿。应当说,民众的这种爱心足以构成这些孩子未来享有幸福的部分重要基础,政府相关部门理当为了这些孩子的幸福,开放各种可能性。
所有人都承认,经历过地震、尤其是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必然会有巨大的恐惧和心理创伤。解决这些孩子物质上的匮乏固然重要,但要让他们幸福,最根本的还是抚平他们的心灵创伤。或许这种创伤是永远无法从根本上抚平的,尤其是那些年龄稍大的孩子,但社会总需要在这方面作出最大的努力。
而心灵的创伤,惟有情感的慰藉能够抚平。因此,从孤儿幸福的角度看,不同的抚养模式是有高下之分的。学界一般认为——其实,根据常识,人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国内外家庭领养孤儿,让孤儿重返家庭,享受亲情,哪怕只是替代性亲情,比起集中抚养的孤儿院、福利院,更有利于孩子的心灵恢复平静、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如果考虑到目前各地福利院、孤儿院的艰难处境,则领养方式的优越性更是不言而喻的。 实际上,早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之后,就是这样做的。那场地震使4200多名16岁以下少年儿童成为没有父母、近亲的孤儿。这些孤儿有四分之三在灾后被亲友或素不相识的人收养,其余的由天津SOS儿童村以及孤儿学校和部分厂矿企业集中安置。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展开孤儿领养工作。按照现有常规做法,孤儿领养程序主要由民政部门主导。但孤儿领养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所以,民政部门实有必要广泛吸收一些专业人士及公益人士,参与对申请领养家庭的调查、甄别,从而在热情的申请者中选择出最有利于孤儿成长的家庭。
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些领养家庭应当进行某种监督,但是,重要的还是这些家庭的自我治理。这些家庭肯定充满了爱心,但抚养孤儿乃是一项要持续一代人的事情。因此,要使自己的爱心持久化,更需要某种制度与专业支持。
目前,美国家庭每年领养数千中国孤儿,全美领养中国儿童的家庭已有数万。这些家庭自愿组成了一个领养中国儿童家庭协会,让分散各地的家庭可以互相交流抚养中国孩子的经验。这次领养地震孤儿的家庭也可以参照这种模式,组成领养家庭协会。这些协会还可以与当年领养唐山地震孤儿的父母建立起固定的联系,学习与孩子交流、沟通的技巧。
当然,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也可以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性支援机构,为这些领养家庭提供知识、技巧等方面的援助、辅导。至于政府,则可以借助这些专业机构,对这些家庭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孤儿的成长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可以预料,不是所有孩子都能够被领养。注定将会有一些孩子找不到合适的领养家庭,这些孩子当然将会进入集中供养的孤儿院、福利院。目前已经有一些这类机构承诺接受孤儿,也有开发商表示,愿意拿出一些房子供这些孩子居住。
但是,考虑到商业机构决策的不确定性,这些集中抚养孤儿的机构,应当与商业机构、行政机构脱钩。商业机构可以提供实物——如房屋和资金等方面的资助,但集中抚养机构必须是独立的社会公益机构。最好将其交给人们普遍相信、并且关注人们精神、心灵的机构。即使这些集中抚养孤儿的机构,也理当尝试各种办法,让孤儿分享家庭的温暖。
让地震中痛失家庭的孩子幸福,是政府的责任,但首先是社会的义务。民众本来就有这种心愿,大量民众也有这种能力。只要政府多提供一些便利、专业人士多提供一些支持,这些孩子的未来就会有一定保障。
在安置地震孤儿过程中所进行的上述制度创新,逐渐可用于解决正常情况下孤儿的困境。中国现有数十万孤儿,每年还形成上万孤儿。他们绝大部分生活在比较贫困的乡村,其中相当一部分得不到任何形式的救助。而很多具有爱心与责任感的家庭,却不知道如何接触到这些孩子。
为了这些孩子,孤儿救助体系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创新的方向就是开放和多元化,政府在承担自己应有责任的同时,可以让民间社会发挥更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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