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三十一日电 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温家宝三十日主持召开总指挥部第十五次会议,研究规范和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问题,并要求抗震救灾款物分配要公开、公平、公正,向社会公众交一笔明白账。
会议指出,抗震救灾捐赠物资管理要遵循“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切实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接收捐赠要按照《捐赠法》及有关规定,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切实保证捐赠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不被挪作他用。各种救灾捐赠都要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合理使用,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强调,抗震救灾物资的分配要根据受灾地区的情况,保证重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向群众公布救助标准、享受救助条件及救灾物资数量,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维护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物资分配既要保证需求,又要避免浪费。要在灾民集中安置点设立抗震救灾物资发放点,推选若干名群众代表参与物资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公示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让群众监督。
会议要求,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政府和接受捐赠的机构、社会团体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事项:上级政府拨付和本级政府安排的资金数额、分配情况,接受捐赠资金的来源、数额、种类、分配去向及使用效果,采购物资项目的品种、数量、单价等,监察、审计部门要实行跟踪检查,并定期公布监督审计结果,向社会公众交一笔明白账。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