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防震形势严峻,陕西勉县抗震指挥部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全县42.9万人撤离建筑物;凡危房和周围有高大建筑的房屋,不得使用。一旦发生险情,必须及时采取防、抢、撤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5月30日《西安晚报》)
尽管报道对勉县组织辖区群众撤离建筑物的原因表述并不详尽,但是从“防震形势严峻”的表述及附近地区频发余震的情形来看,勉县有关方面组织群众撤离建筑物,显然是为了防范余震造成人民群众生命损失;尽管较大震级余震的发生或许只是一种“可能”,但是唯有采取防患于未然的疏散群众措施,才能更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勉县组织群众“提前”撤离建筑物,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意识与精神的体现。
当然,像陕西勉县这样组织群众大规模撤离,当地大多数生产与服务将陷入停顿,工作与社会生活正常秩序将不复存在,经济利益将会遭受相当的损失。但此举却使得群众生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全,因而付出这些代价是完全值得的。“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也好、组织群众进行生产也好,其根本目的都在于提高民众生存、生活质量,因而维护社会稳定与组织生产,都必须服务于保障民众生命安全这一最终宗旨。如果为了片面追求所谓“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与利益,而不惜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就不但有违生命至上的理念,而且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组织生产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上的本末倒置。
突发地震灾难之后,组织强大的救援行动,固然可以一定程度地挽回部分损失,但是逝去的生命仍无法挽回。尽管四川汶川突发的8级主震难以做到事先防范,但是对于此后边缘与同一地震带所处地区可能发生的震级较大的余震,对于其可能对这部分地区民众造成的生命安全威胁,却完全可以通过类似组织撤离的方式予以力所能及的防范,以将可能发生的生命损失降至最低。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一切的一切都应为保全人的生命让路;对于保全人的生命而言,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作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即便付出巨大代价,也要在所不惜;唯有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最高宗旨,才能说是真正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行政与发展理念,才能说是在以实际行动践行捍卫生命的人类普遍准则与价值观。而陕西勉县组织群众大规模撤离建筑物的举措,无疑对此作出了有力的诠释。人们期盼类似这样体现生命至上与以人为本理念的举措,能够在更多的地区与更多的领域得到贯彻。魏文彪(江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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