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受灾群众安置、工作恢复和灾后重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法院开展对口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法院工作,帮助灾区人民法院尽快恢复审判工作,为抗震救灾、维护稳定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通知指出,在这次地震灾害中,绝大多数灾区法院基础设施和办公、办案装备、设备遭受了严重损失,有的甚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随着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各种因地震灾害造成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将不断凸现。抗震救灾期间发生的各种刑事案件和因灾害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将会大量出现,这些涉灾案件若不能及时处理,不仅会影响灾区的社会稳定和对灾民的救助抚恤工作,还将直接影响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此,通知就对口支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口支援灾区的指示精神,紧急动员起来,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开支,挤出资金支持灾区法院开展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据了解,这次全国法院对口支援的主要任务是为灾区法院提供尽快恢复审判工作急需的物质装备和必要的办案经费。
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对四川省灾区法院的对口支援比照《民政部关于对口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的紧急通知》确定的21个省份分别对口支持四川省一个重灾县的方案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灾区各级法院对接受的各种援助款物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 厉行节约,充分发挥使用效益,要确保每一份援助资金和物资都用到灾区法院急需的工作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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