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厉打击趁灾违法犯罪活动 将严打五类行为
2008年05月27日 08:2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5月2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告,明确将依法对五类趁灾违法犯罪活动从重从快惩处,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这一通告,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五类行为是:编造、故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以囤积居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方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哄抢公私财物的;贪污、挪用、倒卖、截留、私分抗震救灾款物的;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告还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司法机关举报各种违法犯罪线索,协助维护地震灾害地区的社会秩序。举报电话:028—86301176。(记者徐伟 马利民)
【编辑:宋方灿】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