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对所有募捐汇总公布 并组织审计检查
2008年05月20日 10:5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所有接收到的善款、捐赠物资必须用于这次抗震救灾。接收机构包括一些基金会,不得利用救灾捐赠作为原始基金的积累。
昨天,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抗震救灾捐赠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并要全部用于重灾区,即四川、甘肃和陕西。在具体资金使用意向上,要完全尊重捐赠者意愿,而对于没有明确意愿的,在应急抢险阶段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治生命和灾民生活安排,目前主要用于采购帐篷、物资和药品等,下一个阶段由应急抢险转入全面恢复阶段后,这些资金则全部用于灾区重建。
关于捐赠物资的使用上,该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捐赠的主要有抢险工具、抢险器械,医疗器械、药品和食品、水等生活必需品,“我们按照物资的使用功能全部发到灾区,有的还在途中,有的还在接收捐赠,各地随接随运”。
民政部负责人还表示,民政部将着手对基金会开展的募捐活动进行备案,要求基金会对接受捐赠的款物建立专账专户,进行严格备案管理。同时,民政部会监督和帮助基金会每天将上一日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结余情况,在公开媒体上公布。另外,在救灾活动结束后,民政部将对所有基金会开展募捐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统一向社会公布,还将适时组织审计、检查。(郭少峰)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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