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突如其来。
不仅是汶川百姓,全国大多数地方的民众都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了这场天灾的威力。人们纷纷跑出房间,寻求权威的答案。哪里地震了?震级多少?新闻有没有报?对信息的极度渴求,立即凸现出来。
公布灾情速度前所未有
汶川地震,让我们看到中国对灾情的公布速度。
距地震发生18分钟———5月12日14时46分,新华网发布消息:四川汶川发生7.8级强烈地震。此时,距地震发生刚刚过去18分钟。紧随其后,国内各主要门户网站的头条都是此条消息。
距地震发生1小时22分钟———15时50分新华网发布消息:总参谋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都军区已派出人员前往震中了解情况。
距地震发生1小时27分钟———15时55分新华网发出快讯: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赶赴灾区。
距地震发生1小时32分钟———16时新华社消息:民政部已从西安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紧急调拨5000顶救灾帐篷支援四川灾区。
距地震发生2小时21分钟———16时49分国家地震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宏卫通报,针对四川汶川地震,中国地震局已启动一级预案,一支180人的救援队已经集结。
……
距地震发生4小时54分钟———19时22分,人们从电视画面中看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抵达成都,正赶往地震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距地震发生7小时14分钟———21时42分,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经抵达地震灾区四川省都江堰市开始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
距地震发生17小时28分钟———5月13日7时56分,人们获知,救援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数以万计的军队人员、武警官兵和地震救援专家克服交通中断的困难,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灾区,部分先遣部队已徒步开进震中———汶川。
距地震发生25小时32分钟———5月13日16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中国地震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外记者介绍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面对记者的尖锐提问,这些负责人没有回避,而是十分坦诚地一一如实回答。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还公布了最新统计数字———目前地震灾害死亡人数已经达到11921人。
与此同时,新华网及时滚动播报、中央电视台不间断直播,及时转发地震权威信息。
记者接触到的很多市民纷纷表示,震情的多渠道、全方位的持续发布,使大家在较短时间内对此次地震情况有了总体了解,同时也对所在地的相关情况“了然于胸”,因此虽然震感明显,但并没有出现恐慌情绪。
真相面前谣言不攻自破
汶川地震,更让我们看到中国扑灭谣言的速度。
汶川地震发生后,传言即出,北京当晚将发生余震的短信在市民手机中迅速传播,重庆网上传言晚上会有余震,上海也谣传沪浙交界处发生5.7级地震。当地地震局都在一两个小时之内进行了辟谣,谣言在权威信息下立刻停止了传播,人们很快恢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震感也引起贵州一些群众的猜测和不安,贵州有关部门迅速通过手机短信和网络等现代传播手段,及时告知公众“贵州处于非地震带”,“此次地震对贵州没有大的影响”等信息。
河南省地震局也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发布震情提示:汶川地震震感波及河南省,但不会影响正常生活,请不要恐慌,本局正关注震情并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有评论人士称:“这一次,真相跑到了谣言和恐慌的前面;这一次,政府学会了与谣言赛跑。”
北京一名网民说:“作为一名有素质的网民,我们要相信科学、相信国家权威机构的解释,正常生活和工作,切莫轻信、传播谣言和无端恐慌,别让谣言震了自己的心。”
地震发生后,不少人在网上质疑,这么大级别的地震为何事先没有预警?还有人称,地震之前已有征兆,但相关部门并未重视。在1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就向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副主任张晓东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们接到7位四川地震局职工的投诉,他们说在几天前就察觉到地震的迹象,但局里为了保证奥运前的安定局面,禁止透露这个信息。请问,这么大级别的地震,是否事先可以得到预警?您对此投诉有什么反应?”
张晓东首先指出“这种推测是没有道理的”,随后他向记者详细解释说,三大因素决定地震预测是世界难题:第一是地球的不可入性,第二是地震孕律的复杂性,第三是地震发生的小概率性,“统计样本的获取,在有生之年都非常困难”。
张晓东坦陈:“近二十年来,我们也在二十几次地震之前有所察觉,有一些地震也取得了减灾实效,但这个比例很低,所以这个预报很难,地震预告没有过关。因为每次地震,现象都非常复杂。我们确定的指标,有可能在另一个地方、另一段时间,可能就变了。难就难在这儿。”
“谣言往往是通过信息的真空才得以滋生。一直以来,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因为种种原因,地方政府的失语往往导致谣言泛滥,从而引发公众恐慌。而此次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震情的及时权威发布,有力地证明了谣言止于公开。”有评论人士称,当政府畅通了信息渠道时,社会上的流言、谣言就会不攻自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地震是一个涉及到无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灾难,越公开越有利。”
分析人士称,严重的自然灾害对我们是一场考验,也是一次锻炼。我们无法控制地震,但我们能够应对地震。过去,在信息封闭的情况下,发生地震之后,不会迅速造成如此大范围的舆情反弹。但是在信息发达的今天,互联网、手机通信等信息传播手段迅速让更广泛范围内的人了解到这场天灾,能否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在某种程度上考验着我们的执政智慧和善治能力。这位分析人士特别指出:“公开准确的信息披露,是此时此刻公众情绪最好的镇静剂,是减震良方。而这一次,国家地震台网及时发布的信息和各地政府职能部门震后辟谣信息的迅捷发送,可以说是交上了一份高分考卷。”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历大考
地震逞威之时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不到半月,汶川地震无疑是条例实施后的一次严峻大考。
“有关部门在此次地震事件中反应迅速,充分表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条例的宗旨在此次地震灾害信息披露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建顺今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莫纪宏也认为:“在过去的几年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灾害的法律法规,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疑起到了一个纲领性的作用,使得整个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进程和必要性以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发挥其他法律的联动协同作用大有裨益。从目前的效果来看,条例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谣言不攻自破,民心安如磐石。”
“按照条例规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两类,一是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经申请公开的信息。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是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需要广泛为人们所知晓的信息,地震事件显然属于此类。”杨建顺说。
莫纪宏补充说:“具体到此次地震灾害,在信息公开和披露上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震情发展的情况;二是震灾发展的情况,比如死伤人数,破坏地区等;三是对人民群众进行合理的宣传,鼓舞起众志成城抗击灾害的决心。”
据介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杨建顺告诉记者:“在条例实施之前已经有了将近一年的准备时间,可以说,政府部门的方方面面都对条例的具体规定进行了熟悉和磨合。”
他认为,条例的实施以及此次地震中我国政府的良好表现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在致力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推广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包括条例的起草和实施可视为这一大历史趋势中的关键步骤。而最根本的目的,是确保民众真正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形成一个和谐稳定、良性运转的社会公共领域。
莫纪宏提醒说,今后几天内,面对可能发生的余震以及灾情,相关地区政府和部门应继续坚持及时权威的震情信息发布。“在今后救灾工作中的信息披露依然应该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震情,比如还有没有余震,对于此次地震前因后果的分析等;二是震灾,要随时披露死亡人数和受灾情况。在救灾工作结束后,应该有一个总的伤亡数据统计;三是对于民众进行地震灾害预防的宣传,当人们了解了地震之后,恐慌心理也会大幅度消除。”
“在条例的指导作用下,能够有效地阐明真相,避免恐慌也不是政府单方面的行为。”杨建顺说,“普通民众对灾害来临时的信息披露要予以理解,予以支持,去伪存真,自觉地消除恐慌,积极应对。这是一种政府和民众间双向的沟通与认同。”
杨建顺表示,温家宝总理亲临灾害现场对于民众信心是个极大的鼓舞,但更为重要的是彻底调动现场指挥人员,将其所获得的最前沿的信息及时告诉公众,这样才能真正确保民众对于抗灾工作的认同,切实稳定民心。(杜晓 陈丽平)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