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以南地下水“漏斗”扩大 可能造成地面沉降
2008年05月04日 09:4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综合新华社电 日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2007年河北省地质环境状况公报》显示,京津以南平原浅层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大部分仍保持扩大趋势。
根据监测,保定市一亩泉漏斗与大册营漏斗合并成一个大的漏斗,中心水位埋深达44.45米。邢台市的宁柏隆漏斗扩大幅度最大,面积增加了332.4平方公里,漏斗中心水位埋深为70.6米。
《公报》显示,深层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变化差异较大。邢台市的巨新漏斗和邯郸市漏斗区面积分别扩大了283.8平方公里和51平方公里,而廊坊市漏斗、大城漏斗及沧州复合漏斗则开始缩小。
据了解,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是指在井、孔抽水时形成的漏斗状水位下降区。其主要原因是地下水超采所致。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严重的将造成水质受污、地面沉降等环境问题,甚至诱发地质灾害。
另外,河北省有关部门发布的《2007年河北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全省87%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严重。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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