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三千多万亩耕地实施保护性耕作
2008年05月03日 07:01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从2002年农业部启动“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建设”项目以来,中央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7亿元,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3062万亩,免耕播种面积约1亿亩,带动机械化秸秆还田3亿亩。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08中国保护性耕作论坛上获悉的。
保护性耕作是我国正在力推的一项先进农业技术,它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田可持续利用和农业节本增产增效为目标,以秸秆覆盖留茬还田、免耕少耕播种施肥复式作业、轮作等为主要内容,具有节本增产增效、防治农田扬尘和水土流失、蓄水保墒、培肥地力、减少秸秆焚烧等作用。
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司长宗锦耀介绍,目前,保护性耕作已在北方15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建设了173个国家级示范县、328个省级示范县,带动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和农民及服务组织自筹资金17.28亿元。保护性耕作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测算,保护性耕作实施年增产粮食40万—120万吨,节省灌溉用水12亿—18亿立方米,减少农田扬尘60万—120万吨,减少水土流失3000万—6000万吨,节本增收总效益可达15亿—23亿元。(记者顾仲阳)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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