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廉政和反腐败制度建设
2008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本届政府履行职责的第一年,各项工作都要有良好开局,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也要有新进展。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等各项工作,努力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必须依靠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要把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融入各项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在制度建设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政府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掌握大量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要防止决策过程中发生腐败现象,防止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针对决策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决策机制。一要完善决策基本制度。要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决策有章可循。二要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增强群众参与度,接受群众监督;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评估论证。重大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这些方面已经建立了不少制度,问题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2008年要在健全决策制度和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重要原因在于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有漏洞。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2008年要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评估,力争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规章、文件,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审批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等要向社会公布,对取消和调整的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管。要建立健全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机制,新设立审批项目要于法有据,并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审批的全程监控,约束行政审批行为。二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尽快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在有少数收费项目还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有的名义上实行了,但暗中还挂着钩。2008年要对“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重点清理规范各类培训中心,切断收费和本单位收入挂钩的利益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要进一步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三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制度,公共资源都要通过公开透明和竞争方式交易,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2008年要对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出让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和检查,推动工业用地全面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土地出让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把矿产资源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四要深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2008年要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依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资本运营、采购销售、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改革和制度建设,把能够由市场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割断行政权力和微观经济活动的利益联系,形成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是政府机关经常性的活动,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活动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当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突出,有的滥设执法事项,有的利用执法权设租寻租,有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的粗暴执法,甚至执法犯法,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必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要坚决取消,应该保留的要规范行为。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2008年要把加强涉及群众利益执法活动的管理作为重点,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环境污染、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法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就是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国务院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抓紧制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办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2008年要把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政府收入和支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增强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要以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推动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要完善和增加政务公开的载体,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办理、信息发布、沟通交流等功能。
(五)推行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是强化行政监督的有效形式。2008年要选择部分省市和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合理分清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在此基础上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要求。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地方的试点经验,抓紧制订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
惩治腐败要一手抓制度建设,防患于未然;一手抓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决不手软。少数政府工作人员贪污腐败、失职渎职,严重影响政府形象,群众深恶痛绝。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贷,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要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继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办,决不姑息。治理商业贿赂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对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活动也要采取有效的打击措施。要坚决查处失职渎职方面的案件,对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失职渎职问题,要坚决追究责任,并查处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要依法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赃款赃物追缴和缉捕追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决不让他们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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