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2008年04月30日 1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3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区、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意见》说,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网上查询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意见》指出,因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保留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部门负责。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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