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齐鲁晚报》报道,据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介绍,广东省总工会的初步调查显示:张茵的玖龙纸业的确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以罚代管”等管理问题,但还不算是“血汗工厂”,职工对于企业的福利待遇普遍比较满意。
这就意味着,玖龙纸业有点问题,但并没有此前香港大学生组织说的那么严重。但问题是,我们现在根本就没有评价“血汗工厂”的标准,又如何认定一个企业是不是“血汗工厂”呢?
“血汗工厂”这个词我们虽然常讲,但究竟怎么定义,却是个问题。笔者查了字典、词典,没找到;在网上搜了半天,也没有答案。而恩格斯1845年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描写的“血汗工厂”的悲惨景象,在现代法治社会,几乎不可能重现了。也就是说,这个门槛太低了,低到绝大多数行为都可以漏网。美国民间在上世纪90年代曾发起“抵制血汗工厂”运动,这个运动是为劳工争取人道的待遇,如果参照这个运动来比较,门槛又太高了,高到现阶段大多数中国企业都摸不到门。
因此,中国内地一些企业现在基本处于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坏的阶段,你要是往好的地方看,它就是很好,你要是往不好的地方看,它就是很糟。而从玖龙纸业这个活标本中,香港学生看到的,是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换来企业主的财富增长,并存在“工伤及死亡事故频出”、“工伤事故罚款敛财”等问题;而广东省总工会在调查时则看到了另一面:员工待遇非常好,每个月补助给工人150块钱的伙食费,宿舍也很好,超过了广东省职工宿舍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的标准。
如果仔细对比香港学生列的“罪状”和广东省总工会的调查结果,基本属于各说各话。对于“血汗工厂”的认定,到底应该集中在漠视了弱势群体利益,还是提供不了好的待遇上,这个认识上的差别,正是各说各话的根源。
我们知道,现在,那种打骂摧残工人的“典型血汗工厂”已经非常少了,但是,损害劳工利益的“非典型血汗工厂”却还有。在这个问题上,边界是模糊的,标准是缺乏的,没有一个像样的标准,有关部门就会这边说企业侵犯了劳工合法权益,那边说问题不严重。但是,没有“血汗”标准,又能拿什么认定“血汗工厂”呢?(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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