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4月14日报道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消息传出,当地一片哗然。
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段春霞的再任,既未公示,也超越了处分的受限期,让人们不由得不怀疑去年因黑砖窑事件被处分的数十名党政干部,都会在集体“蛰伏”之后,随着段春霞的重新起用,“带病”走上新的领导岗位。
作为极端恶劣的事件,去年洪洞黑窑工案的爆发给了人们以太多的警醒和反思。透过伤痕累累的黑窑工,人们不仅能够看到被金钱利益扭曲了的人性是如何罪恶;更痛心的是,从曹生村到广胜寺镇,再到洪洞县县委、县政府,大批公务员是何等的人浮于事、尸位素餐。针对部分政府官员的失职,2007年7月16日,山西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对洪洞县2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处分,提出了行政处分建议。紧接着,临汾市政府也向社会通报了对洪洞、乡宁、襄汾50多名干部的处分决定。
如此大规模对党政干部进行处理,不仅在临汾绝无仅有,在山西省历年来也十分罕见。临汾市政府对违法违纪干部的处分,令当地党政干部队伍得到整饬,同时,也让行政风气从上到下焕然一新。
时过境迁,当黑窑工事件渐渐成为过去的时候,尧都区委、区政府的一纸任命,却又给本已平静下来的临汾带来了不小的震动。
段春霞,46岁,去年7月,因在黑窑工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尧都区副区长职务的处分。可今年3月初,临汾市尧都区政府在未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任命其为区长助理。
文件下发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有干部说,被撤下来的干部,在处分受限期没有结束又没有公示的情况下仓促任命,这会让群众怎么想?市委、市政府对党员干部的惩戒还算不算数?
撤职后负责某工程仍配专车
临汾市尧都区位于山西省南部、临汾市中部,辖6乡10镇、9个办事处。去年6月新搬迁的尧都区政府位于市东郊的一个有着上万平方米的大院里。大院里,容纳着全区绝大多数政府机关,区委、区政府的办公室分别置于大院北端一幢大楼的二、三层。“请问段春霞在吗?”“段区长不在,她去二中那边了。”区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说。
2008年4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尧都区政府。区政府办的同志称,段春霞平时都在二中那边办公。不过,她任副区长时的办公室“1320”(房间号)还一直归她使用——“她现在主管区上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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