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状告慧聪网九日开庭 索赔并要求公开道歉
2008年04月08日 13:4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要求慧聪网停止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文章,索赔一百万
中国新闻社旗下的中国新闻网对慧聪网的诉讼案将于明天正式开庭。原告中新网要求慧聪网立即停止擅自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文章的行为,并支付稿酬人民币100万元整,同时还要求被告通过各大商业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慧聪网自建立以来,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一直擅自违法转载中新社、中新网新闻作品,中新网公司为之曾多次交涉,但慧聪网拒付已使用作品的费用,且未停止其侵权行为。”中新网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中国的网络新闻供稿,产品价格目前还是远远背离产品价值,产销权益不对等,这也直接造成了国内网络新闻界深度内容建设乏力、供给平淡的不良循环,长期下来,中国互联网新闻低水平运行,对产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本次诉讼也是中央级媒体首次以长年大批量擅自转载新闻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将商业网站推上被告席。有专家表示,该案的关键并不仅在于个案的索赔,而是可能掀起一场高屋建瓴向“拿来主义”网媒索赔和诉讼的浪潮。一方面,随着网络侵权行为的被制止,互联网将会因肃清侵权潮流出现新一轮洗牌,产业发展格局也许将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更重要的一方面,在互联网媒介的利益链条中,这场成本、供需的博弈正在微妙地嬗变。也许不久的未来,将构建起一个全新的传播生态格局,网络新闻供稿商和网络新闻购买方二者的关系不应是博弈,而应是设计合理的循环经济,包括新媒体、传统媒体和个人都必须对原有的位势进行修正。(记者 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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